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春季学期教材征订工作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9-12-18 综合科 点击次数:

    各开课单位:

    为确保优质教材进课堂,提高教学质量,现将2019-2020学年(春季学期)教材征订计划填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教材选用

    严格按照《四川大学教材建设与选用管理办法》(川大教[2017]184号)(附件1)有关规定选用教材。

    1.选用教材应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课程教学大纲以及学生专业水平的要求。

    2.思想政治理论课以及已出版马工程重点教材(附件2)的对应课程,必须统一使用已出版马工程重点教材;课程名称如与已出版马工程重点教材相近,优先使用马工程重点教材。

    3课程优先选用国家级或省部规划教材和质量高、声誉好、应用广泛的优质教材,原则上要求选用近五年出版(含修订或再版)的教材。

    4.选用国(境)外引进教材,原则上优先选用国内出版社引进的影印、翻译、编译版国(境)外教材。

    5.选用未出版自编讲义、教学辅助资料的课程,各开课单位教材建设及选用审核领导小组需对其内容与质量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查。

    二、填报完成时间、步骤

    1.请各开课单位于20191223日前完成填报工作。特殊情况需逾期填报教材的课程,请提交申请,课程负责人及开课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请任课教师登录综合教务系统→→教师端 →→输入证件号和密码 →→综合查询→→教材查询→→教材指定界面,按要求录入相关信息,具体操作方法请见附件3《教材征订系统操作指南》。

    3.严格执行校院系教材三级审核制。针对选定的三级审核人,系统会开放审核权限,每一级审核必须点击确认(一旦确认通过,系统将无法修改),才可进行下一阶段的审核。

    4.请各开课单位按时完成录入工作并导出教材使用计划表纸质版,请开课单位教材建设及选用审核领导小组签字、盖章;自编讲义需提交电子版文稿、使用统计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请开课单位教材建设及选用审核领导小组提交审查报告并签字、盖章。于20191225前报教务处教学管理科。

    联系人:董老师       85405667

    附件:

    1.关于印发《四川大学教材建设与选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大教【2017184号)

    2.已出版马工程重点教材清单

    3.教材征订系统操作指南

    教务处

    2019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