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确保优质教材进课堂,现将2020-2021学年秋季学期教材征订计划填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教材选用原则
严格按照《四川大学教材管理实施细则》(川大教[2020]32号)(附件1)要求选用教材。
1.选用教材须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符合我校人才培养方案要求,体现相关学科专业最新科研成果,适宜“探究式-小班化”课堂教学改革,有利于激发学生学习兴趣。
2.思想政治理论课以及哲学社会科学相关专业开设的与“马工程”重点教材(附件2)相对应课程,必须统一使用已出版“马工程”重点教材;课程名称如与“马工程”重点教材相近,优先使用“马工程”重点教材。
3.优先选用国家级、省部级规划教材、精品教材及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优秀教材等,优先选用国内出版社引进的影印、翻译、编译版境外教材。原则上要求选用近三年(2017年1月起算)出版(含修订或再版)的教材。
4.选用自编讲义、教学辅助资料的课程,各教学单位教材建设和选用审核领导小组需对其内容与质量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查,并形成审查报告。
二、教材选用程序
1.凡选必审,请各教学单位严格执行校院系三级审核制。教材由任课教师推荐,经课程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审核同意,报所在教学单位的教材建设和选用领导小组审定,经审定通过的教材,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
2.请任课教师登录“综合教务系统”教师端录入教材信息,系统会向选定的三级审核人开放审核权限,每一级审核必须点击确认(一旦确认通过,系统将无法修改),才可进行下一级审核。
3.请各教学单位于2020年7月3日前完成教材系统录入工作并将导出的“教材使用计划表”、自编讲义和教材辅助资料的审查报告经学院教材建设及选用审核领导小组组长签字、盖学院公章后报教务处教学管理科,自编讲义电子版发送至donglihua@scu.edu.cn。
联系人:董老师 85405667
附件:
1.四川大学教材管理实施细则
2.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目录
教务处
2020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