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选派本科生赴芬兰图尔库大学参加2021年 春季学期交换生项目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0-09-09 点击次数:

    根据四川大学与芬兰图尔库大学签订的联合培养本科生协议,现启动选派本科生赴芬兰图尔库大学参加2021年春季学期交换生项目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联合培养模式

    一学期交流,“2.50.51”培养模式,即选派我校大三年级本科生赴芬兰图尔库大学参加第六学期课程学习,然后返回川大继续学习。完成规定学分及相关要求,符合四川大学的毕业和授位条件者,可获得四川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二、派出时间及名额

    1.派出时间:20211-6

    2.名额:2名(若报名人数超过2人,将组织校内选拔,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联合培养专业及课程修读要求

    1.联合培养专业:两校共有专业(芬兰图尔库大学相关专业课程设置如下)

    人文学院:波罗的海地区研究、北美研究、英语、欧洲文化遗产等

    数学与自然科学学院:生物信息、材料科学等

    社会科学学院:欧洲一体化的历史和政治等

    (更多相关专业课程设置详见以下链接:https://www.utu.fi/en/study-at-utu/courses-in-english-for-exchange-students

    2.选课要求:一学期需要选30 ECTS,大约5-6门课程;(其它选课需知请参照以下链接https://www.utu.fi/en/study-at-utu/exchange-studies


    四、有关费用

    1.国外大学学习费用:免学费及注册费,住宿费、医疗保险、旅费、生活费等由学生个人自理;

    2.办理出国护照、签证等费用:有关费用由学生本人自理;

    3.学生交流期间在四川大学的学费按照财务处相关规定执行。

    五、报名条件及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品德优良、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独立学习及生活能力;

    2.我校在读2018级全日制本科生,学习成绩优良,GPA2.5,综合素质较高;

    3.有良好的英语听说能力,能适应英语授课,托福≥92/雅思≥6.5(小分≥6.0)或同等水平。

    4.学生在国外学习期间,应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和对方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接受对方学校的管理;

    5.家庭具有经济基础,能够提供在外学习期间所需费用。

    六、报名方式

    1.校内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09142400(学院审核截止日期为9152400

    2.校内报名方式:登录教务处国内国际合作交流管理系统http://jxyw.scu.edu.cn:8081/gjjl/ ,选择 “芬兰图尔库大学交换生项目(2021年春)” 链接进行在线申请。

    特别提醒:

    1)请务必下载登录界面操作手册后进行操作, 若遇技术问题,可打电话1470800678413545294523咨询,或QQ8508644031187156433咨询。

    2)为实现项目报名工作流程化、信息化,学院、学校将通过系统完成项目审批(报名学生无需再交纸质材料),请学生在线报名后及时告知学院教务办,请学院相关人员在系统中于截止日期前完成学院审核。

    3)川大所修课程成绩以系统计算为准,若有疑问,请持成绩单原件与教务处合作与交流科联系。

    4)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项目相关事宜或有变更,请相关学生及时关注后续最新通知。


    咨询电话:教务处合作交流科 85402398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85406439


    教务处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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