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启动四川大学“本科生荣誉学士学位计划”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2-03-10 教育创新改革科 点击次数:


    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新时代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质量,持续激发校内各相关单位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内生动力,深化落实《新时代本科教育改革与发展指导意见》系列实施方案,学校制定了关于印发<四川大学“本科生荣誉学士学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川大教[2021]157号)》。现在全校启动该项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在四川大学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科学生,从2021级开始实施

    二、实施程序

    请各单位认真研读文件(川大教[2021]157号),充分认识此项工作对发挥优秀学生引领示范作用,激励学生坚守爱国忠诚的家国情怀、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志存高远、挑战自我,推动全校学生追求卓越、人人成才,在全校形成“人人力争拔尖”良好氛围的重要意义。各单位可结合本单位人才培养实际,积极开展此项工作。

    (一)请开展“本科生荣誉学士学位计划”的单位按文件要求设立专项工作组(由主管教学副院长/副系主任担任组长),在学院/系(本文中的“系”指与学院平行的校内二级办学单位,下同)教学指导委员会指导下,结合专业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XXXX学院/系“本科生荣誉学士学位计划”实施细则》(模板见附件)202246日前报教务处(签字盖章扫描件及word版本请发送至教务处周菡晓邮箱:282766051@qq.com)。

    (二)由教务处组织专家对学院/系提交的“本科生荣誉学士学位计划”实施细则进行评议备案。

    (三)由教务处牵头,学院/系专项工作组负责组织、协调学院/系学生申请参与“本科生荣誉学士学位计划”等事宜

    (四)教务处将对开展计划的学院在荣誉课程建设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并将入选“本科生荣誉学士学位计划”的学生学籍备注为“吴玉章学院‘树人班”(注:“树人班”为虚拟荣誉班级)。“树人班”学生在参与吴玉章学院(荣誉)各项活动、校院两级图书借阅、课程修读选课、出国出境学习交流、推免研究生等多方面将得到政策倾斜或优先资助。

    (五)吴玉章学院(荣誉)每学期将定期组织“树人班”学生开展跨学科学术交流、社会实践等荣誉活动。开展计划的各学院应依托学院优质资源,定期为入选“树人班”学生举办具有学科特色的课内外培养活动,并开放给全校“树人班”学生。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菡晓、尹进

    电话:85408232或85996999


    附件:

    1.关于印发《四川大学“本科生荣誉学士学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川大教【2021157号)

    2.《XXXX学院/系“本科生荣誉学士学位计划”实施细则》(模板)


    教务处 

    2022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