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2届本科毕业生个人信息核对工作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2-04-13 点击次数: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学位证书和学位授予信息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电子注册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家予以承认和保护,并向社会、用人单位、报考研究生学校等提供查询,未经电子注册的证书国家不予承认。

    为确保我校每一位本科毕业生的学历、学位信息准确无误,现开展2022届本科毕业生个人信息核对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 所有毕业年级同学均需登录教务管理系统-学生端,在个人管理-学籍管理-个人信息修改功能中认真核对个人信息。如信息无误,选择我的信息正确并点击保存按钮;如信息有误,选择我的信息有误,点击有误信息并修改后,点击保存按钮。

    2. 核对个人英文姓名,请严格按照如下规则:

    (1)姓和名分写,姓在前(复姓连写),名在后。姓名之间用空格分开,姓和名的开头字母大写。

    示例:王芳   Wang Fang     杨为民  Yang Weimin

    欧阳文  Ouyang Wen   司马相南  Sima Xiangnan

    (2)少数民族语的姓名,分连次序依民族习惯。

    示例:尼格买提·热合曼    Nigemaiti Reheman

    迪丽娜尔     Dilinaer

    (3)一些特殊字,如吕、女等包含ü的字,根据公民护照对应标准,ü用yu替代。

    示例:  吕航  Lyu Hang     赵益女  Zhao Yinyu

    (4)香港澳门同学以香港澳门身份证中的英文姓名为准,台湾同学以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中的英文姓名为准。

    3. 个人信息有误者,修改姓名、身份证号、出生日期、民族等需严格按照在校生基本信息变更所需材料及要求(详见附件),提交材料至所在学院教务老师处。未返校者,可邮寄或发送电子版扫描件。修改英文姓名勿需提交材料。

    4. 信息核对时间:20224月13-2022429日下午17:00

    学生提交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变更材料时间:20225月9日前

    特别提示:确认提交后的个人信息将作为学历学位电子注册及证书打印的依据。电子注册后,学信网、学位网上的学历学位信息及打印出的证书,学校均无权修改。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毕业生信息核对工作,督促所有毕业年级学生按时完成信息核对。



    附件:在校生基本信息变更所需材料及要求


    教务处

                                        20224月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