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深化产教融合、产学合作、协同育人,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专家组启动了本年度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工作,首批通知请见附件1,各批次企业名单将陆续发布(见附件),为做好本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与协议签署
申请人须主动与企业联系,确定项目方案后再进行申报,并提前联系教务处完成申报书审核、协议审核并办理相关手续。申报人请加入项目工作学校联系QQ群(878510423)查看项目申报详细流程。
1.项目申报
申报人登录“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http://cxhz.hep.com.cn)根据拟申报企业的项目指南,结合本单位教育教学及人才培养需求进行申报(首次登陆需注册)。教师账号可申报“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师资培训”“实践条件和实践基地建设”五类项目,学生账号可申报“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
项目申报单位负责项目申报书的初审工作,并将通过初审的申报材料提交教务处复审,加盖教务处公章。
申报人按照各企业申报截止时间要求在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cxhz.hep.com.cn)上传申报书,完成项目申报。
2.协议签署
企业审核通过的项目,校企双方应签署合作协议。申报人请按学校协议签署要求拟定协议,也可视情况选择使用《四川大学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合作协议书模板》。
项目申报单位负责项目协议的初审工作,初审通过后向学校教务处提交协议审核。
协议通过教务处审核后加盖学校公章。申报人在平台内完成协议上传,纸质盖章版协议提交教务处备案。
二、时间安排
根据通知,教育部将分两批次发布立项名单,请项目申报人按以下时间点完成。
6月30日前在平台内完成协议确认的项目,将纳入2022年第一批立项名单审核与发布。
9月30日前在平台内完成协议确认的项目,将纳入2022年第二批立项名单审核与发布。
9月30日后在平台内完成协议确认的项目,不纳入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
希望各单位借助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加强与相关行业企业的产学合作,严格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深入推进产教融合及新工科、新文科、新医科建设。
联系人:李晶莹 联系电话:85405270
联系邮箱:jyk@scu.edu.cn
附件:
1. 关于公布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指南通过企业名单(2022年3月)的通知
2. 2022年3月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通过企业名单
3. 2022年4月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通过企业名单
4. 2022年5月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通过企业名单
教务处
2022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