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四川大学创新创业教育分中心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2-05-09 sjk 点击次数:


     

    各学院(系):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教育部关于中央部门所属高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高〔2016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35号)等相关文件精神,为充分发挥四川大学创新创业教育特色,继续扎实推进各学院(系)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完善创新创业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教育体系,现决定开展四川大学创新创业教育分中心申报工作。现将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设原则

    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工作初心,坚持以学生为中心,立足于学科专业发展,以创新创业教育为核心内容,着力培养谋事创业的双创生力军。

    二、建设要求

    (一)中心类型及名称

    可分为两类:

    第一类为学院(系)创新创业教育分中心。名称为:四川大学XX学院(系)创新创业教育分中心。

    第二类为学科交叉创新创业教育分中心。例如:四川大学“医学+”创新创业教育分中心、四川大学“信息+” 创新创业教育分中心、四川大学“文创+”创新创业教育分中心等。

    (二)组织架构

    学院(系)级创新创业教育分中心以各学院(系)为申报主体,建议由分管副院长或副书记任中心主任,专业教师任副主任,教学、学工、科研、校友等相关科室负责人共同参与。

    学科交叉类分中心可由多个学院(系)联合申报,必须有一个牵头学院(系)。架构参考学院(系)级中心,相关人员由所有参与学院(系)共同推荐人员组成。

    (三)主要职责

    1.明确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目标及培养路径,推进双创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学生创新创业质量评价研究,推进院系创新创业有关文件、人才培养方案中双创教育相关内容的制定审议修订工作;

    2.负责院系各级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发现储备、孵化辅导、评审推荐等,开展“互联网+”大赛等各类科创竞赛,培育选送参赛项目。

    3.推进创新创业课程建设、教材建设、课堂教学改革、文化建设等工作;

    4.组建由专职创新创业教师、专业教师和优秀校友、行业技术人员、企业高管、天使投资人、创投机构、投融资管理人员等共同组成的双创师资团队,为学生提供专业化的指导。

    5.汇聚国内外优质实践资源,为学生搭建国际化创新创业教育与实践教育平台,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实验教学、实习实践教学、毕业论文(设计)以及其他教学过程。

    6.协调院系教学管理、学生工作相关科室和学生组织做好学生创新创业活动组织与成果收集宣传工作,总结具有可推广的创新创业教育典型经验或模式。

    (四)经费及评审

    由创新创业学院负责组织专家评审,对申报成功的分中心给予一定的启动经费支持,并按年度工作绩效给予下年工作经费支持。

    三、申报时间

    各申报单位填写《四川大学创新创业教育分中心申报书》(见附件),于2022517日前将签字盖章的扫描版发送至邮箱49922442@qq.com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 贾老师

    联系电话:85400142

     

          附件:四川大学创新创业教育分中心申报书

     

     

         四川大学创新创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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