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2022-2023学年(秋)《军事理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程期末考试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2-11-09 点击次数:


    各学院(系):

    2022-2023学年(秋)的“军事理论”课程期末考试时间为11月20日14:00-15:30,“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程期末考试时间为11月20日16:30-18:00,考试形式均为闭卷。具体要求如下:

    一、学生个人考表查询及考试相关要求

    (一)学生在教务处网站(http://jwc.scu.edu.cn/)左侧“学生服务”栏点击进入“学生选课”或“课表查询”并登录四川大学教务管理系统学生端,在“考务管理”-“考试安排”中查看个人考表(或登录四川大学网上办事大厅https://my.scu.edu.cn-教务处-本科教务系统查看)。个人考表具体内容为:课程考试时间、地点、座位号。

    (二)学生必须严格按照个人考表上的信息参加该门课程考试。

    (三)学生需持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参加考试。

    二、监考与巡考要求

    (一)请各学院(系)教务老师按照通知附件及时安排监考和巡考教师,并于11月15日之前将安排结果以电子文档形式提交教务处教学运行科。

    (二)期末考试实行交叉监考制度。监考教师必须由经过学院考前培训的在职教师担任。

    (三)请监考教师提前20分钟到达考场,并在监考过程中严格按照《四川大学监考教师职责》履行其职责:考试开始后,应认真检查学生的证件;考试进行30分钟后,要求考生在《签到表》上签到;考试结束后,当场清点试卷份数,试卷和实考人数相符方可让学生离场。监考教师应按规定认真填写《考场记录》并交任课教师处;如有学生违纪作弊,监考教师应按照《考场记录》上的考试作弊处理流程进行处理,并将相关材料立即报送学生所在学院(系)或教务处。

    三、其他要求

    课程开课学院,须在考试前清点好试卷,并安排好考试当天各教学楼试题发放工作。

    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教务处教学运行科联系,联系电话:028-85401827、028-85406700。

    附:考试安排表(供参考,具体以学生个人考表为准)


    温馨提示:由于华西校区发往江安校区班车较少,请乘校车前往江安校区的主考及监考老师尽量到望江校区乘车。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为谢!

                                        


    教务处

    2022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