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四川大学-华为“智能基座”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基地金课建设项目立项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2-11-29 点击次数:


    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教育部-华为“智能基座”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基地建设,将鲲鹏、腾和华为云知识点与现有课程有机结合,提升课程质量,推动基于鲲鹏、腾、华为云等华为技术生态开展的教学实践,根据《四川大学-华为“智能基座”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基地合作协议》及基地运营计划,现开展“智能基座”金课建设项目立项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向范围及认定数量

    “智能基座”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基地中参与课程共建的教师可基于其相关课程(清单详见附件1)申报立项。

    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根据申报情况择优立项“智能基座”金课建设项目2项,获得立项的课程由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支持建设经费5万元(税前)

    二、建设周期

    项目建设周期为一年,立项半年后需完成中期检查,一年后需完成结题验收。

    三、建设目标

    将鲲鹏、腾及华为云等技术融入课程教学,具体课程建设目标如下:

    (一)课程目标坚持理论知识和实践能力有机融合;

    (二)教学内容体现前沿性与时代性,将鲲鹏、及华为云的最新技术成果引入课程;

    (三)教学方法体现先进性与互动性,通过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积极引导学生进行探究式与个性化学习。

    四、申报条件

    1.课程教学效果好,近五年内无党风廉政、师德师风、学术诚信和教学事故等相关问题。

    2.四川大学-华为“智能基座”基地合作课程任课教师,承担至少学期合作课程教学任务,并取得良好的教学成果。

    五、评选标准

    (一)课程教学团队教学成果显著,课程团队教学改革意识强烈。设计新的课程大纲、课件和实验指导,提升教学质量。

    (二)课程教学设计科学合理。围绕教学内容、组织实施和多元评价需求进行整体规划,教学策略、教学方法、教学过程、教学评价等设计合理。

    (三)课程内容与时俱进。课程内容结构符合学生学习规律,依据学科前沿动态与社会发展需求动态更新知识体系,引入鲲鹏、腾及华为云等技术架构并开展系列化实验。

    六、申报流程

    (一)教师填写申报材料

    项目负责人填写《“金课”建设项目计划书》(附件2),并将纸质版一式一份连同电子版提交至所在单位。

    (二)所在单位审核

    所在单位审核汇总材料于2022年12月7日17:00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到jmx@scu.edu.cn纸质版签字盖章后报送至教务处218室。

    (三)专家评审

    四川大学-华为“智能基座”联合工作组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立项评审,并对获得立项的项目进行公示。

    附件:

    1.四川大学-“智能基座”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基地共建课程清单

    2.四川大学-华为“智能基座”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基地金课建设计划申请表


    联系人:蒋明霞

    联系电话:028-85405270


              教务处

    2022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