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教师参与2023年寒假教师研修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3-01-10 点击次数:


    各学院(系):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寒假教师研修的通知》(教师厅函【2022】29号)文件精神要求,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推进实施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服务教师教书育人工作和教育教学能力提升。教育部决定组织开展寒假教师研修活动,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各学院重视此项工作,将寒假教师研修作为推动教育数字化转型、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有效抓手,动员教师广泛参与。学院组织培训将纳入年度教师教育教学发展考核。

    二、2023110日至228日期间,教师个人通过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www.smartedu.cn)进入“寒假教师研修”专题,实名注册或登录后进行学习,按要求完成学习获取培训学习电子证书。

    教师登录后浏览并按需选学课程资源,寒假教师研修专题设置有教师直播教学安全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师德典型引领、教师关爱讲堂、黄大年团队建设引领教师发展5门课程。完成本专题研修,平台为教师认定6学时。其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可认定2学时(须学习不少于90分钟),其他每门课程可认定1学时(每门课须学习不少于45分钟)。除“教师直播教学安全”课程外,其他课程必须完整观看完所选视频,并完成视频结尾的测试题,才可获得该视频对应的学习时长。研修结束后,平台将为教师提供电子学习证书。

    各学院至少安排5名教师参加培训并获得电子学习证书,此外要加强寒假教师研修的总结,梳理主要做法、工作成效,特别是结合国家智慧教育平台推进教师学习转型等方面经验,于20233月1日前报送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科)邮箱cta@scu.edu.cn

    教师在学习过程中遇到问题,可通过专题页面的客服电话进行咨询,电话4008757650( 工作日 8:30-11:40 13:30-17:00 )。


                                     教务处、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3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