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3届本科毕业生个人信息核对工作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3-04-03 点击次数: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学位证书和学位授予信息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电子注册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家予以承认和保护,并向社会、用人单位、报考研究生学校等提供查询,未经电子注册的证书国家不予承认。

    为确保我校每一位本科毕业生的学历、学位信息准确无误,现开展2023届本科毕业生个人信息核对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 所有毕业年级学生均需登录教务管理系统-学生端,在个人管理-学籍管理-个人信息修改功能中认真核对个人信息。核对内容包括姓名、性别、英文姓名、证件号码、出生日期、民族、年级、学院、专业、班级、照片特别注意,教务管理系统中的照片需和学信网中的学历照片完全一致)。如信息无误,选择我的信息正确并点击保存按钮;如信息有误,选择我的信息有误,点击有误信息并修改后,点击保存按钮。

    核对个人英文姓名,请严格按照如下规则:

    (1)姓和名分写,姓在前(复姓连写),名在后。姓名之间用空格分开,姓和名的开头字母大写。

    示例:王芳   Wang Fang     杨为民  Yang Weimin

    欧阳文  Ouyang Wen   司马相南  Sima Xiangnan

    (2)少数民族语的姓名,分连次序依民族习惯。

    示例:尼格买提·热合曼    Nigemaiti Reheman

    迪丽娜尔     Dilinaer

    (3)一些特殊字,如吕、女等包含ü的字,根据公民护照对应标准,ü用yu替代。

    示例:  吕航  Lyu Hang     赵益女  Zhao Yinyu

    (4)香港澳门同学以香港澳门身份证中的英文姓名为准,台湾同学以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中的英文姓名为准。

    2. 核对发现信息有误的学生,修改姓名、证件号码、出生日期、民族等需严格按照在校生基本信息变更所需材料及要求(详见附件),提交材料至所在学院教务老师处修改英文姓名个人信息修改功能中修改,勿需提交材料;修改照片请联系教务处

    3. 信息核对时间:20234月3-2023424

           学生提交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变更材料时间:20235月8日前

    特别提示:确认提交后的个人信息将作为学历学位电子注册及证书打印的依据。电子注册后,学信网、学位网上的学历学位信息及打印出的证书,学校均无权修改。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毕业生信息核对工作,督促所有毕业年级学生按时完成信息核对,核对有误的学生及时申请信息变更


    联系人:黄燕     电话:85407456  85996061


    附件:在校生基本信息变更所需材料及要求


    教务处

                                        20234月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