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与英国诺丁汉大学签署的本科生联合培养协议,现启动选派本科生于2023年秋赴英国诺丁汉参加3+1、4+1及3+2项目的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合培养模式
“3+1”培养模式,即我校大三年级(2020级)学生在川大修读完所在专业规定前3年的所有学分(毕业论文除外)并达到毕业要求,然后赴英国诺丁汉大学攻读硕士学位,完成1学年学习,达到诺丁汉大学硕士学位毕业要求,并于授位前向该校出示有效的四川大学本科学位证书,可获得英国诺丁汉大学的硕士学位证书。
“4+1”模式,即从我校选拔大四年级(2019级,含五年制2018级)全日制本科生参加该项目,项目学生在川大四年(五年)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符合相关条件者,获得四川大学的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赴英国诺丁汉大学攻读一年的硕士课程,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符合相关条件者,可获得英国诺丁汉大学的硕士学位证书。
“3+2”模式:从我校大三年级(2020级)学生中进行选拔,被录取的学生第四年到英国诺丁汉大学学习,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符合相关条件者,可获得四川大学的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第五年继续在对方学校就读,完成规定课程学习等相关要求后,可获得英国诺丁汉大学的硕士学位证书。
二、攻读学位课程范围
1. 3+1、4+1项目攻读学位课程范围:电子电气工程、土木工程、机械材料制造工程、建筑与建筑环境学院攻读MSc学位课程;
2. 3+2项目攻读硕士学位课程范围:电子电气工程学院MEng学位课程。
三、选拔条件
1.3+1、4+1项目选拔条件:
(1)年级:大三、大四年级;
(2)专业:水利水电学院、电气工程学院、电子信息学院、空天科学与工程学院专业、建筑与环境学院、匹兹堡学院(3+1项目匹兹堡学院的同学只能申请攻读诺大电子电气工程课程)
注:以上未涉及的学院/专业,诺丁汉大学会根据申请人的具体情况进行处理,如若专业对口,录取要求与下述一致。
(3)语言要求:IELTS≥6.0(单项≥5.5)
(4)绩点要求:GPA≥3.0,且相关专业课成绩良好(3+1项目土木工程学生需要攻读一定数量的相关专业课)
2.3+2项目选拔条件:
(1)年级:大三年级;
(2)专业:电气工程学院、电子信息学院、匹兹堡学院的相关专业;
(3)语言要求:IELTS≥6.0,且单项≥5.5;
(4)绩点要求:GPA≥3.12,且相关专业课成绩良好(电子电气工程学院课程)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品德优良、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独立学习及生活能力;
4.家庭具有经济基础,能够提供在外学习期间所需学费及生活费。
四、项目费用及奖学金等
1.学生学费、住宿费及其它个人生活费用自理;
注:2023年入学工科学费为27200英镑(未算入奖学金),签证时要求提供的生活费证明(包括住宿费)是9207英镑。
2.奖学金情况如下:土木工程和机械材料制造工程学院均是25%的折扣,电子电气工程学院是20%的折扣。
3.学校协助办理签证、护照等具体事宜,相关费用由学生自理;
4.学生交流期间在川大学费按照财务处相关规定执行。
另外,诺丁汉大学设立了面向所有来自合作项目学生的优秀奖学金,分本科和硕士优秀奖学金奖项(Undergraduate International Partnership Excellence Award - The University of Nottingham Postgraduate International Partnership Excellence Award - University of Nottingham)。
奖学金具体信息可参见以下网址:https://www.nottingham.ac.uk/pgstudy/funding/postgraduate-international-partnership-excellence-award
五、校内报名方式
1.校内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4月13日24:00(学院审核截止日期为4月14日24:00)
2.校内报名方式:登录教务处国内国际合作交流管理系统http://jxyw.scu.edu.cn:8081/gjjl/,选择“2023年英国诺丁汉大学3+1、4+1项目”或“2023年英国诺丁汉大学3+2项目”链接进行在线申请。
特别提醒:
(1)请务必下载登录界面操作手册后进行操作, 若遇技术问题,可打电话13183867686或QQ:1134372115咨询。
(2)为实现项目报名工作流程化、信息化,学院、学校将通过系统完成项目审批(报名学生无需再交纸质材料),请学生在线报名后告知学院教务办,请学院相关人员在系统中于截止日期前完成学院审核。
(3)川大所修课程成绩以系统计算为准,若有疑问,请持成绩单原件与教务处合作与交流科联系。
咨询电话:教务处合作交流科 85402398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85465092
教务处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