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四川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川大教〔2015〕56号)文件要求,学校拟开展四川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第十一期)研究项目(以下简称“教改十一期”)结题工作(名单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考核程序
1.负责人根据项目申报书所约定的内容,认真提炼项目研究思路和方法,总结具体改革举措与创新点、对实际教学质量提升所起的作用及成果等,填写《四川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第十一期)研究项目结题表》(附件2),并撰写结题报告(附件3),于10月26日前将结题表、结题报告和相关支撑材料交项目主持单位。
2.项目主持单位于10月31日前开展项目结题评审,根据教改项目质量给出单位初评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原则上优秀率不超过30%)。鼓励学院间加强教改项目的交流,协同召开教改项目结题考核初评会。
3. 项目负责人于11月3日前登录“教学项目申报评审系统”(http://jxyw.scu.edu.cn:8082/jxxm/,也可从四川大学主页“云上川大·服务大厅”-教务处-“教学项目申报评审系统”登录)(11月3日24点关闭系统),将结题表(带学院签字盖章页的pdf版)、结题报告及支撑材料(pdf版)上传(登录方式和系统操作流程见附件4)。项目主持单位系统管理员在11月4日前登录系统完成学院所有项目结题审核并提交。并将《四川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第十一期)研究项目结题汇总表》(附件5)及各项目相关结题材料报送教务处。
4.学校组织专家对初评优秀的项目进行复评,确定结题优秀的项目。
二.需提交的材料
1.四川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第十一期)研究项目结题表(附件2)
2.四川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第十一期)研究项目结题报告(附件3)
3.必要的项目成果证明材料及目录,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执行期内公开发表的教改论文、教改专著、研究和实践报告、教材、课改教案、数字化教学资源、教育软件等。(请整理为一个pdf格式文件,不超过30M)
4.项目主持单位结题汇总表(附件5)
5.项目主持单位项目结项会议新闻等初评相关证明材料
三.报送方式
1.项目结题材料由项目主持单位统一报送;
2.项目主持单位汇总结题材料后,于11月5日前将教学副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的项目结题汇总表纸质版送至教务处教研科(望江校区明德楼220室),并提交电子版材料,包括:单位结题汇总表(excel版和扫描版)、项目初评相关证明材料、推荐的优秀项目结题表、结题报告。各项目材料以“推荐排名-负责人姓名”命名,单位文件夹以“单位代码-单位名称”命名发送至jyk@scu.edu.cn。
联系人:李晶莹 电话:85405270
系统工程师:倪建琪 手机:13183867686
请各项目主持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督促项目负责人认真做好结题工作。
附件(下载请访问“教学项目申报评审系统”中项目结题通知):
1. 四川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第十一期)研究项目结题考核名单
2. 四川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第十一期)研究项目结题表
3. 四川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第十一期)研究项目结题报告
4. 教改项目系统结题阶段项目负责人操作手册
5. 四川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第十一期)研究项目结题汇总表
教务处
2026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