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各位同学:
根据《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学分认定管理办法(修订)》(川大教〔2021〕23号)(附件1)文件,现拟开展本科毕业年级创新创业教育学分申报、审核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四年制2023级学生,五、八年制2022级学生。匹兹堡学院学生、同堂上课或全英文授课的留学生无需申请。
上述学生中已收到2026-2027学年秋季学期学业预警且有降级风险者只在第二阶段申报;休学、降级者在毕业年份申报。
不在此次申报对象范围内的学生原则上不申报创新创业教育学分。如有特殊情况,学生需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学院审核同意后,报教务处另行申报。
二、审核要求
根据培养方案要求,学生须获4分必修创新创业教育学分方可毕业,因此原则上学生申请4学分的必修学分即可。如必修达到4分以上者,申报项目数须不超过2项且单项不满4分。根据实际情况,现认定创新创业必修学分4-6分,超出后仅能选择任选属性,4-6分必修学分计入学生获得总学分、平均学分绩点、加权平均成绩,优秀和良好分别折合95和84分。
学生申报项目原则上不超出院(系)备案项目,申报课程号见《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学分项目编号对应表》(附件2)。
不同课程号申报项目须不同,特别是实践活动类(H-K四小类),比如申报K社会实践,则K1-1、K1-2、K1-3、K1-4四项须为不同实践场所和实践内容。
学校延续一贯的实践学时认可方案,即以周计,连续两周或间续四周为24学时。
G资格证书与技能证书类原则上:(1)驾照、英语考试类证书,如CET4/6、托福、雅思、GRE等不予认可;(2)普通话证书仅适用少数民族学生。
三、申报程序
1.申报时间
第一阶段申报时间:2026年10月10日-2026年11月25日
创新创业学分学业预警时间:2026年11月26日-2027年3月31日
第二阶段申报时间:2027年4月1日-2027年5月20日
各院(系)组织学生在第一阶段限时申报,在创新创业学分预警时间向创新创业教育学分不满4学分的学生发出创新创业学分学业预警,并积极组织完成创新创业学习任务。在第二阶段完成所有申报工作,创新创业教育学分成绩将于2027年6月1日前传入四川大学教务管理系统成绩记录中,方便学院进行毕业审核。在2027年5月21日(含)之后,学生不能再提交创新创业教育学分申报材料。因创新创业教育学分不达标而结业的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其他毕业条件具备后,在获取足量创新创业教育学分申报材料时可报名参加创新创业学分申报系统个别申报,请避开每年5-6月应届毕业生申报入库繁忙季。
2.学生申报
学生登录“四川大学教务管理系统”,进入“创新学分申请”进行申报,操作指南见《2024教务管理系统升级后创新创业教育学分申报操作指南》(附件3)。
3.学院(系)审批
院(系)组织检查申报项目的支撑材料是否合格,经公示,院(系)管理员登录进入“学分认定审批”进行审批,操作指南见《2024教务管理系统升级后创新创业教育学分审批操作指南》(附件4)。为了创新创业教育学分顺利、及时入档,各院系负责教师请务必于2027年6月1日前完成审核比对提交工作。
4.创新创业教育学分经学院审批,由校教务处审核后传入四川大学教务管理系统成绩记录,记入学生成绩档案。包括降级学生在内的所有学生,其创新创业教育学分传入四川大学教务管理系统成绩记录后,不能修改、不能撤销。
四、工作要求
1.请院(系)做好申报规则制定与解释、通知新精神落实、宣传动员、答疑解惑、预警帮扶等工作,合理安排时间,根据各专业情况科学合理分段组织申报审批过程。
2.院(系)是创新创业教育学分审批主体,请院(系)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开展工作。创新创业教育学分申报系统自2024年初升级后已增添不少优化功能,如必修分超6分人员统计以及超4分项目数限制等,希望院系善加使用;原则上院(系)在创新创业学分管理系统中点击“审批”按钮选择通过,即认定学生获得该创新创业教育学分,成绩库显示成绩需创分申报所有环节结束,请院系管理老师重点告知学生此情况。
3.请院(系)认真组织创新创业教育学分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的审查、公示和存档工作。学校进行相关督导审核,对弄虚作假行为,查实后将严肃处理。
附件1:《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学分认定管理办法(修订)》(川大教〔2021〕23号);
附件2:《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学分项目编号对应表》;
附件3:《2024教务管理系统升级后创新创业教育学分申报操作指南》;
附件4:《2024教务管理系统升级后创新创业教育学分审批操作指南》。
教务处
2026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