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相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四川大学未来学习中心试点建设方案》,进一步推进集中+分布式未来学习中心建设,持续打造覆盖教育教学全要素、人才培养全领域、学生成长全过程的全场景式“人工智能+智慧教育基座”,构建线上线下结合的集学习支持、信息服务、资源共治于一体的智慧化学习空间、学习平台、学习社群和学习生态,力争在两到三年内实现未来学习中心分中心建设院系全覆盖。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设要求
未来学习分中心须持续对照学校未来学习中心“三步走”建设思路与短、中、长期目标,结合学科专业特色,建立建设工作台账,至少每季度提交一次工作进展报告,重点在以下方面持续深化并取得新进展:
空间建设:打造虚实融合、AI赋能的智慧学习空间与典型应用场景。
平台与资源:建设未来学习中心分中心智能平台,并探索接入“四川大学未来学习中心”等校级一体化资源平台及智慧教育服务平台,建设跨学科学习资源与知识图谱课程。
教学模式变革:推进项目制学习、探究式教学,将AI素养教育切实嵌入培养方案。
学生能力培养:强化创新能力、实践能力与综合素质评价闭环建设。
二、经费使用
学校统筹教育教改经费、“双一流”建设经费等设立专项,支持各分中心建设。各分中心须制定详细经费使用计划,严格按预算合规支出,确保经费用于空间改造、资源开发、设备购置、课程建设、师资培训等直接支撑未来学习中心建设的项目。经费使用情况纳入阶段性检查与认定考核。
三、立项建设
在首批已挂牌建设的基础上,鼓励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申报建设未来学习分中心。采取“成熟一个、认定一个”的模式分批推进。申报单位应围绕以下方向先行开展建设:
紧扣学科特色与人才培养需求,规划设计智慧学习空间与应用场景;
对接校级“1+N+X”智慧教育服务平台,构建跨学科学习资源体系;
推进AI赋能的教学模式变革与学生综合能力培养。
在具备基本建设成效后,申报单位可向学校未来学习中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提交认定申请及相关支撑材料。学校将组织专家委员会,围绕建设目标达成度、空间资源建设成效、教学模式创新成果、经费使用效益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达到标准的予以正式认定并授牌。
四、申报时间及要求
申报时间:每年10月,截止10月31日。
材料报送:填写未来学习中心分中心申报书,word电子版和签字盖章扫描件发送到邮箱wangsuning0124@scu.edu.cn。
请各分中心及拟申报单位高度重视,明确负责人和建设团队,制定细化实施方案,加强跨部门协同与校企合作,定期报送建设进展,确保未来学习中心建设任务高质量完成,形成可推广、可示范的未来学习中心建设经验。
联系人:王苏宁 蒋明霞
联系电话:85407890
附件:未来学习中心申报书
四川大学未来学习中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202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