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
现将2026-2027学年春季学期全校本科教学任务安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学院(系)按期完成相关工作。
1.严格依据教学计划安排教学任务。请各学院(系)仔细核对教学安排表和开课任务书,核查开设课程是否有遗漏或错误。特别是需要其他学院开课的,须确保开课学院导出的计划无误。若无异议,则直接进入排课系统;若有新增课程或者必修课程异动,请于10月9日前按程序申报,经审核通过后再进入排课系统。建议每学期为非毕业年级学生开设25学分左右课程。
2.严格落实课程实践教学要求。确保相关专业实践课程学分比例不低于人才培养方案和各专业认证标准(如工程教育认证标准)要求。已立项的AI课程或课程群须实际投入日常课堂应用,鼓励开设跨学科交叉及项目制课程、人工智能赋能的课程(含实践课程),开展院级项目制课程立项,加强科学研究项目向本科实践项目转化,鼓励实验实践类课程从验证性向综合设计性、创新探索性转变,鼓励课程与科创竞赛、大创计划项目、毕业论文(设计)等创新实践教学环节有机结合,提升创新实践教学质量。
3.鼓励名家大师和国家级人才领衔讲授本科课程。认真落实在编在岗教授每年至少为本科生讲授16学时本科课程的要求,安排学术水平高、授课效果好的教师为本科生授课。各学院(系)所开设的本科课程中,由教授主讲的门次数比例须达到40%以上。
4.实施新时代高校思政课课程方案。按人才培养方案设置必修课和选择性必修课,马克思主义学院等开课学院做好统筹组织、教学任务安排、课程准备等工作,其中选择性必修课每学期滚动开设。各学院(系)通过时事报告、专题讲座等多种方式,及时并有针对性地开展形势与政策教育,每学期不少于4课时。思政课开班人数要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5.做好人工智能素养课程开设工作。图书馆、计算机学院按人才培养方案指导性教学计划做好“人工智能素养Ⅰ(通用)”“人工智能素养Ⅱ(进阶)”“人工智能素养Ⅲ(高阶)”课程的统筹组织、教学任务安排、课程准备等工作。
6.深化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落实“健康第一”教育理念,从2026级起在“大学生心理健康”必修课基础上,开设“大学生心理健康(实践)”必修课,请各学院(系)配合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做好学生该课程实践的组织工作。
7.加强通识教育核心课程的管理。通识教育核心课程每学年均应开设,纳入思政选择性必修课的通识课程每学期滚动开课。在规定时间内录入每位授课教师、班次和人数等信息(排1个班次,原则上每班80人左右)。进一步完善通识教育“智慧与交叉”模块课程和“明远讲座”非学分课程建设。
8.深入落实“阅读+”与写作能力提升计划。根据人才培养方案中本学院(系)“专业经典推荐书目”,每学年组织教学名师、校院领导、国家级人才、班主任等至少开展一次专业经典阅读活动,鼓励常态化开展。开展情况将纳入本科教学奖励指标,并由学校督导委开展专项督导。
9.做好多位教师同上一门课程的教学规划。多位教师同上一门课程,请提前规划教学日历,包括每位授课教师的授课内容和时间,并在录入任务阶段排入系统。期末学生评教将按照综合教务中的排课任务下发,请务必确认每一位参与课程的任课教师是否承担了本门课程。医学类临床带教工作安排在排课结束后、本期末之前将数据(纸质盖章版和电子版)报送至教务处运行科备案,以此作为今后教学考核、职称评定和相关奖项申请中工作量认定的依据。
10.积极开展各类课程集体备课。注重课程思政元素挖掘,各学院(系)和马克思主义学院共同开展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结对共建,深入挖掘每门课程特别是项目制实践教学环节和实验实训环节的育人元素。
11.加强学生创新创业教育。请各学院(系)高度重视学生创新教育和科创竞赛,结合本学院(系)牵头组织的各类竞赛开设竞赛通识课程和竞赛集训课程。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学分认定管理,组织“四个面向”重大科技应用成果参加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校赛、省赛和国赛等,立足“产教协同育人”,推动产教融合和创新实践。
12.注重人工智能赋能教育教学。请各学院(系)高度重视AI课程建设,推广应用未来学习中心跨平台门户建设成果。鼓励所有课程在使用现有平台教学的基础上开展教学智能体建设,推进教学智能体建设本科课程全覆盖,利用AI协助开展课堂教学管理和教学互动,分析学生学习数据,生成个性化学习报告,帮助学生个性化学习等。学校督导委将开展专项督导。
13.做好课程教材及教学参考书指定工作。每门课程(含必修和选修)均需指定教材,要求选用近五年出版(含修订或再版)的教材,同时指定必要的、一般为3种教学参考书,教材和教参在每学期教材指定时按要求通过系统填报。可通过学校图书馆和教务处联合建设的“教材和专业经典文献阅览专区”和“电子教材线上服务平台”,强化教材使用。
14.优化课堂教学评教。各学院(系)做好领导干部、督导、基层同行的听评课组织,全面推进“专家考评、教师互评、学生测评”相结合的课堂教学评价,确保本单位教师的专家、同行、学生“三类评价”全覆盖。课程质量管理聚焦“智能教育+”改革,推进智慧化综合评教本科课程全覆盖。
15.加强实验教学创新探索。各学院(系)、实验教学中心认真检查教学设备设施和耗材,确保实验教学正常开展。各学院(系)、实验教学中心要将科研成果和产业企业的新观点、新技术、新方法、新项目及时融入实验教学,建设创新探索型、综合设计型实验项目。新增实验项目或实验项目学时发生异动的,请于11月9日前按规定程序完成申报,经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入实验排课系统开展后续排课工作。
16.做好微专业开设工作。各学院(系)在2026-2027学年春季学期开设的微专业,请做好招生简章制定、课程设置、教学安排等工作,有序推进学生选拔、教务系统排课等事宜。
17.其他。2026-2027学年春季学期第19-20周为“实践与国际课程周”,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若有特殊问题,请事先与教务处、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和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等单位联系。
教学任务联系人及电话:
指导性教学计划:王鹏 85405667
课程建设:胡廉洁 85400402
实践教学:贾舜宸 85400142
课堂教学评价:牛美灿 85467708 85996011
心理健康教育:徐青锐 85401312
实验教学:何柳 85405143
具体排课工作联系人及电话:
教学运行:王佳黎 85401827
教务处
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26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