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四川大学关于开展四川省高等学校首批高阶课程验收认定工作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6-09-20 点击次数:

    各开课单位: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四川省高等学校首批高阶课程验收认定工作的通知》(附件1)我校首批立项的19门省级高阶课程2 年建设期已满,按照“先立项建设、后评估认定”的方式,四川省教育厅启动了首批省级高阶课程验收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我校2024年获批立项的四川省高等学校首批高阶课程,具体名单《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公布四川省高等学校首批高阶课程立项名单的通知》(川教函〔2024〕234 号)。

    二、建设任务

    (一)构建课程创新体系。围绕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目标,运用先进的教学理念,将学术前沿、最新科研成果和实践经验、行业产业先进技术及时转化为优质教学资源,融入课程教学,推动课程体系创新,体现多学科交叉融合、产业技术与学科理论融合、科研成果与专业课程实践融合。按照项目导向、任务驱动等教学模式进行教学内容优化重组,推进沉浸式、互动式、探究式、项目式等教学方式改革。改革课程考核评价制度,突出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考核评价方式。配套建设教学所需的虚拟仿真实验、优质音视频资料、课件、参考资料等资源,满足学生个性化学习及科研需要,进一步培养学生科研思维、创新能力和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

    (二)注重教育教学研究。开展课程标准、教学设计、教学内容、课程资源、教学方法、教学组织、课程考核评价等研究,充分体现“高阶性、创新性、挑战度”。积极申报、承担国家和省级高等学校教学改革项目,开展跨学科理论与实践教学项目研究,推进现代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不断提高课程建设质量和课堂教学成效。

    (三)强化师资队伍建设。推动高职称、高学历的优秀教师,科研院所和头部企业的优秀专业人才走上教学第一线,充分发挥其在教学内容更新、教学资源建设、教学方法创新、课程评价改革等方面的重要作用,逐步建设一支理念先进、结构合理、人员稳定,教学创新意识强、教学水平高、教学质量好的师资队伍。

    (四)优化教材建设体系。开发自编特色教材,与科研院所、头部企业共同编写科学性、前沿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强的优秀教材、参考书或指导书,打造一批高质量、高水平的核心教材,构建由文字教材、数字教材、网络课件、试题库、典型案例库、系列参考书和辅助教材等组成的立体化新形态教材体系。

    三、验收工作安排

    (一)开展课程自评。各课程负责人要对照《四川省高等学校省级高阶课程建设任务书》认真梳理建设情况,逐项总结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及推广应用成效,形成高质量验收材料。各学院要对拟申请验收的课程进行严格审查,重点审核建设任务完成情况、预期成果达成情况及其真实性、可靠性。

    (二)提交验收材料。申请验收的课程应提交《四川省高等学校省级高阶课程验收报告》(见附件3)及相关佐证材料。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课程教学大纲、课程标准、新形态教材(样章)、配套教学资源清单及访问链接、教研教改项目及成果证明、师资队伍情况说明、课程考核评价改革方案、教学应用及学生受益情况统计等。原则上不得变更课程负责人和团队核心成员。

    (三)验收结果公布。教育厅将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报送课程按照建设任务目标进行验收和认定,验收不合格的将取消省级立项资格。对达到建设任务目标、建设成效明显的课程,认定为四川省高等学校省级高阶课程并公布名单。

    四、验收时间节点与材料要求

    1.各课程团队填写《四川省高等学校省级高阶课程验收报告》(附件3)与相关附件材料提交开课单位。

    2.各开课单位汇总审核验收材料后填写《四川大学首批省级高阶课程验收汇总表》(附件4),验收报告书(不盖章)纸质版提交至望江行政楼220教学管理科,验收材料(验收报告书汇总表签字盖章扫描件)电子版以“单位名称-负责人-课程名称”命名各一份于2026年10月12日前发送至邮箱hlj@scu.edu.cn,并于2026 年10 月16 日至10 月20日期间,将验收资料上传至高等教育项目申报评审平台( 网址:http://ps.swjtu.edu.cn/index.html)。

    联系人:胡廉洁       联系电话:85400402


    附件:

    1.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四川省高等学校首批高阶课程验收认定工作的通知

    2.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公布四川省高等学校首批高阶课程立项名单的通知

    3.四川省高等学校省级高阶课程验收报告

    4.四川大学首批省级高阶课程验收汇总表




    教务处招生办公室

    2026年9月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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