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四川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修订)》(川大教〔2022〕56号文件),请各学院认真做好2023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评优、自检和总结环节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答辩工作
 各学院于5月31日前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含双学位专业)答辩工作,截止6月7日中午12:00向教务处提交成绩。
 二、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工作
 各学院按本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总数5%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其中10%为一等奖,20%为二等奖,70%为三等奖,学院公示。
 截止6月7日中午12:00,各学院将推荐的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电子文档、专家评阅意见表(见附件1)和推荐结果(见附件2)的扫描件,连同推荐结果的电子表格报送教务处,教务处将组织评审公示,确定优秀名单。
 三、质量检查工作
 请各学院健全本科毕业论文质量保障体系,实施院(系)本科毕业论文自检制度。在答辩结束后,培养单位应在学生毕业离校前及时组织校内外同行评审专家对2023届所有毕业论文(设计)开展检查。学院督导专家认真履行对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和答辩工作的督查职责,填写“四川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检查专家用表”(见附件3)。学校将在6月份组织校内毕业论文(设计)抽检。 
 四、总结和存档工作
 请各学院做好毕业论文管理过程文档和全部2023届毕业论文(设计)电子文档的存档工作(需要在学院教务工作电脑或专用移动硬盘保存备份),于7月1日之前提交下列文档:
 1.《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报告》,包括质量检查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需加盖公章,扫描提交电子档;
 2.《2023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信息统计表》(见附件4)电子文档;
  
 联系人:王刚
 电话:85400142
 邮箱:wanggang@scu.edu.cn
  
 教务处
 2023年5月9日
  
  
 附件:
 1.四川大学本科优秀毕业论文(设计)专家评阅意见表
 2.四川大学推荐本科优秀毕业论文(设计)信息汇总表
 3.四川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检查专家用表
 4.2023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信息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