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
根据《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教高函〔2019〕13号),为响应新时代创新创业人才的迫切需求,推动专创融合制度化、产创融合常态化,落实高质量创新人才培养,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不断推动“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大创”)改革,继续增设产业特区子计划、交叉学科子计划和“人工智能+新质战略育苗”专项科研训练。现启动2026年度“大创”申报立项工作,请各学院(系)组织动员,着力培育,择优推荐。
一、项目申报原则及要求
1.我校“大创”分为创新类和创业类两种类型,创新类下设面上项目、交叉学科子计划项目、“人工智能+新质战略育苗”专项科研训练,创业类下设面上项目和产业特区子计划项目。申报条件及要求原则上按照《四川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川大教〔2013〕166号)(附件1)执行。
2.为让本科学生进课题组、进实验室、进科研团队能更便捷,鼓励我校教师通过四川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管理系统(https://czcd.scu.edu.cn/)发布“高水平课题”(教师操作手册见附件2,课题征集要求见附件3)。系统将于11月11日17:00-11月24日17:00开通教师发布高水平课题端口,在此期间学生可查看教师发布的研究课题并联系相关教师,与指导教师达成一致后,在学生项目申报端开通后,可选择高水平课题申报立项(学生操作手册见附件2)。同等情况下“高水平课题”优先立项。
3.重点支持“十大重点支持领域的项目”(附件4);进课题组、进实验室、进科研团队参与科研的项目;国家级和省部级重点实验室(中心、平台等)和国家双创示范基地相关平台支持申报的项目;以及走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城乡社区、中小学,开展乡村振兴、精准脱贫、社区治理相关的“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项目。
4.侧重支持以下子计划:
(1)产业特区子计划
为深化产教融合,科教融汇,引领师生应需研发,培养具有产业格局的高端复合人才,在创业类中继续增设“产业特区子计划”,允许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牵头申报,由四川大学大学生科技园牵头评审,项目管理模式及要求与“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保持一致,立项后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负责项目质量及经费等方面的管理。重点支持课题来源可为:
企业与我校合作的科技攻关、产业转化、横向合作等项目;
“百川汇锂”子计划由天齐锂业命题(请关注11月17日线下宣讲会,详见以下二维码)。
(2)交叉学科子计划
在创新类中设“交叉学科子计划”,申报项目必须同时符合“研究内容学科交叉”“研究团队学科交叉”“指导教师学科交叉”三项要求,设软件信息与文创类、智能装备与医疗器械类、生物医药与新材料类等三类,分别由信息+、口腔医学、高分子创新创业实践教育分中心所在学院牵头组织多学科评委共同评审。
(3)“人工智能+新质战略育苗”专项科研训练
为培养基础学科拔尖领军人才,本着“大科学命题、一贯制培养”原则,以培养新质人才、交叉人才为导向,着力孵育新质生产力相关交叉学科研究项目,在创新类中继续增设“人工智能+新质战略育苗”子计划。在立项和级别评定中,优先支持数理力、化生医、文史哲三大平台交叉背景研究课题;优先支持人工智能相关重点领域的学科交叉研究项目,包括人工智能时代数字治理与数字伦理相关研究;人工智能、物联网、云计算相关研究;电子信息、先进制造、智能制造;战略性新兴产业及未来产业(如量子科技、绿色低碳、未来健康、未来材料等);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相关研究(如:新质生产力赋能中国式现代化、以数字经济推动形成新质生产力等)等。
“人工智能+新质战略育苗”专项科研训练项目负责人、第一核心组员和第二核心组员其中之一须为拔尖计划2.0、强基计划、“树人班”在校本科生,指导教师需牵头承担国家及省部级重大科技任务等。
“人工智能+新质战略育苗”子计划由吴玉章学院牵头组织多学科评委共同评审。原则上每个学院立项不超过3项。具体项目管理模式及要求与“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保持一致,立项后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负责项目质量及经费等方面的管理。
5.已申报过的往届“大创”项目不得重复申报。鼓励在前期研究和实践成果基础上继续深入研究或实践的项目。负责人曾参与或负责2025年度及以前“大创”项目的,需在申报材料中标注并在附件中提交之前参与项目的申报书和结项报告,并说明其与本项目的关系。
6.项目立项后原则上不得终止,否则取消负责人今后申报资格,影响团队成员未来申报资格,并扣减学院(系)相关指标。项目负责人和团队成员原则上不得更换,若确需变动,须遵循《四川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7.项目一旦立项,负责人需组织团队报名参加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2026),并在结题时将参赛报名成功的截图上传系统,作为结题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二、申报和评审程序
通知发布即日起,请申报者认真选题、审题、组队、预研。2025年11月18日至12月9日,请申报者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在线填写对应类别的申报书(附件5)。项目负责人登录四川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管理系统(https://czcd.scu.edu.cn/),参考操作手册完成填报,申报系统将于2025年11月18日9:00开启,12月9日17:00关闭。
立项评审公示结束后,请各学院(系)于2025年12月22日17:00前将推荐校级立项的项目汇总表(可直接从系统导出汇报表模板),excel和扫描签章pdf版发送到邮箱cxcy@scu.edu.cn,学校组织审查后确定校级立项名单,立项团队签署承诺书并开始实施项目。
项目经费原则上参考2025年度实际划拨标准执行,具体划拨金额可能根据预算进行适当调整,首批经费预计将于2026年3月划拨。项目立项评审、中期检查等工作安排见表1。
表1四川大学2026年“大创”院校两级工作安排
计划 工作 |
截止时间 |
创新类 |
创业类 |
面上项目 |
交叉学科 子计划项目 |
人工智能+新质战略育苗子计划项目 |
面上项目 |
产业特区 子计划项目 |
立项评审 |
2025.12 |
学院 |
3个双创 教育分中心 |
吴玉章 学院 |
大学生科技园 |
大学生科技园 |
中期检查 及推荐省级 |
2026.4 |
学院 |
3个双创 教育分中心 |
吴玉章 学院 |
大学生科技园 |
大学生科技园 |
推荐国家级 |
2026.5 |
双创教育实践中心 |
双创教育 实践中心 |
吴玉章 学院 |
双创教育 实践中心 |
双创教育 实践中心 |
结题 |
2026.10 |
学院 |
3个双创 教育分中心 |
吴玉章 学院 |
大学生科技园 |
大学生科技园 |
推荐国家级比例/% |
10 |
10 |
30 |
10 |
20 |
推荐省级比例/% |
20 |
20 |
60 |
20 |
40 |
注1:推荐省国级比例仅做参考,具体推荐比例以项目质量实际情况确定。
注2:项目申报创业类项目不需主动选择“创业训练”或“创业实践”申报类别,由评审结果决定立项种类。
三、其它
根据《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教高函〔2019〕13号)和《四川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川大教〔2013〕166号)加强项目管理。参与项目学生需遵守《四川大学本科教育教学人工智能工具应用规范(试行) 》(川大教〔2025〕28号)文件要求(附件6)。如发现入选者弄虚作假、学术不端、盗用他人项目等行为,一经查实,撤消其入选资格,追回资助经费,取消其今后申请资格,纳入个人诚信档案,并按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校纪校规处理。
学院(系)在评审立项、推荐评优等工作中应客观、公平、公正,严格把关,对质量负责,不盲目追求数量。学校将对各环节抽查督导,在推荐国家级工作中综合评价;将本科生署名的论文、发明专利、科创竞赛获奖等本科人才培养“标志性成果”作为学院(系)开展双创实践教育工作绩效的重要考核指标,并据此分配各类双创实践教育资源。关于大创一些常见问题,可查看定期更新的FAQ https://docs.qq.com/sheet/DZkdWUmJrZVNJckhI
技术支持:先极沈工 电话:025-83215097 18020148524
联系人:贾老师 85400031 邮箱:cxcy@scu.edu.cn
教务处
2025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