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四川大学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研究课题(第二期)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5-07-11 点击次数:



    校内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部署,落实关于加强基础学科人才培养的意见深入推进实施教育强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探索基础类学科专业长期稳定支持机制”试点任务,学校拟于近期组织申报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研究课题第二期进一步加强基础学科拔尖人才成长规律和培养模式研究,为建设教育强国,构建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基础学科拔尖人才培养体系提供理论参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研究范围

    研究课题应具有实际应用价值,能对拔尖计划2.0强基计划深入实施提供指导。本年度可围绕“人工智能赋能拔尖创新人才培养 ”“基于能力导向的拨尖创新人才培养体系构建“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改革背景下的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基于创新发展导向的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及评价改革”指向高阶认知发展拔尖创新人才育人资源建设研究”等核心主题立项开展课题研究,申报人也可根据研究兴趣和实际需要申报自选研究主题。

    申报课题分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完成时限为1-2年。

    二、申报基本条件

    1.申报人及项目组成员应为校内从事理论教学、实验教学和管理服务的在岗人员;

    2.申报人此前承担的四川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研究项目已结题;

    3.每人主持项目限一项,主持和参与项目最多不超过2项;

    4.申报的项目未曾获得校、省、国家或相关政府部门各级教指委、高等教育学会或相关机构等立项支持和各级教学成果奖励

    5.各项目申报单位应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好本单位教师教改项目申报的宣传动员和评审推荐工作。

    三、申报名额

    拔尖计划2.0、强基计划所在院(系)申报项数原则上不超过2其他单位申报项数原则上不超过1项。每个学院(系)推荐重点课题数不超过1项。

    四、申报流程

    申请者填写《四川大学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研究课题申报书》见附件1。单位对课题进行初评后,完成《四川大学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研究课题汇总表》(见附件2),推荐参评重点课题的请在汇总表备注栏标明“重点课题推荐”,并按照重点在前一般在后的方式对课题进行排序。各单位将申报书和汇总表的纸质材料由教学院长审核并签字盖章后扫描,课题申报书以“推荐序号—申请人姓名”命名,汇总表以“单位名称”命名,申报书和汇总表的扫描版及电子版发送至联系邮箱chuangxin@scu.edu.cn。

    五、申报时间节点

    2025年9月19日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chuangxin@scu.edu.cn。

    六、课题管理

    经批准的课题将纳入“四川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按照《四川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川大教[2015]56号)统一进行管理,课题经费参照执行。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皓岚,李晶莹

    联系电话:85408232,85405270


    附件:1.四川大学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研究课题申报书(样表)

      2.四川大学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研究课题汇总表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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