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四川省教育厅“弘扬教育家精神 点亮青春教育路”第四届川渝青年教师风采大赛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5-06-24 点击次数:


    各学院(系):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乎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积极响应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教育协同发展号召,进一步展示新时代青年教师践行教育家精神的经验做法和生动实践成果,经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四川省教育厅研究,决定举办“弘扬教育家精神 点亮青春教育路”第四届川渝青年教师风采大赛。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参赛对象:

    我校45周岁以下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在岗青年教师(含辅导员)。

    二、 参赛内容:

    1. 主题演讲:讲述“我的育人故事”,重点讲述以教育家精神为引领,在教书育人过程中爱岗敬业、无私奉献,不断创新育人方式和实现个人成长的生动故事。

    2. 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展示:特别是突出数字化应用能力、跨学科融合教育等。

    3. 教师美育素养(个人才艺)展示,形式内容不限

    三、 赛事安排:

    大赛分为初赛、复赛、总决赛和颁奖典礼四个阶段。各阶段赛事具体安排请查阅四川省教育厅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弘扬教育家精神点亮青教育路”第四届川渝青年教师风采大赛的通知。

    四、 参赛资料

    参赛教师须提交参赛视频1个(视频时间不超过14分钟):

    讲述“我的育人故事”:5分钟

    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展示:6分钟

    教师美育素养展示:3分钟(可以无助演,如需助演,不超过3人)

    注:视频录制要求如下:

    • 视频格式:统一为MP4格式;

    • 分辨率:1920*108016:9);

    • 帧率:可选50/秒或25/秒;

    • 视频大小:控制在500M以内;

    • 字幕:统一为方正粗黑宋简体,字号大小为50号字(以pr制作软件为例);

    • 封面包装:请按照本次大赛的统一包装制作封面;每个板块前需制作小封面,并标明该板块展示内容;

    • 录音:佩戴麦克风专业录制,以确保音频清晰、无杂音。

    • 若参赛视频未达录制要求,将影响评选结果。

    学校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办公室可为全校教师提供教学科研音视频免费拍摄制作服务。预约方式详见网址:https://info.scu.edu.cn/info/1017/2121.htm

    五、 初赛推选安排

    1. /系推荐:

    每院/系最多推荐出1名候选人参加校级推选,请各院系于202573日中午12:00前将推荐教师信息汇总表(见附件1)及签字盖章扫描版、参赛作品的电子版压缩成zip文件包,以“学院+第四届川渝青年教师风采大赛"为邮件主题,发送至邮箱:cta@scu.edu.cn。每位老师的参赛作品命名方式为“学院简称-姓名",如:“艺术-张三"。逾期视为不申报。

    2. 学校推选:

    学校根据各院/系推荐候选人情况,将组织专家对被推荐作品进行校内评审(见附件2);遴选出2名选手代表学校参加省级复赛。

    联系人:林

    联系电话:85401114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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