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本科专业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落实我校“双一流”建设方案,进一步加强专业的内涵建设,强化专业的优势特色,完善专业的动态调整机制,从而保证教育教学质量,提高办学水平,我校现决定开展本科专业评估工作。请各单位根据《四川大学本科专业评估实施办法》(参见附件)的要求,组织各专业开展专业评估。本次评估对象为现设所有本科专业,对尚无毕业生的新办专业,也需要考察部分专项,具体参评专业目录见附件1。
本次专业评估工作分为学院组织各专业自评阶段和学校专家组审查阶段。请各学院务必按照《四川大学本科专业评估实施办法》的相关要求由各学院统一收齐各专业材料后于2018年1月19日之前提交到评督办,学校接下来会组织评审。
文本材料提交地点:望江校区行政楼220办公室
电子材料发送邮箱:scujxpg@163.com
工作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老师,85406686
评督办
2017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