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态监测

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课堂教学评价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4-02-23 点击次数:


校内各单位:

为构建完善、科学的本科教学质量监控体系与评价体制,落实本科教学中心地位推进人才培养质量的持续提升,学校决定深化推进“专家考评、教师互评、学生测评”相结合的课堂教学评价,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持续推进领导干部、督导专家考评及基层同行互评工作

学校将领导干部、督导专家及基层同行的查课、评课制度作为每学期常态化工作开展,全方位、多层面评价教师的教学质量。

(一)听评课类别及数量要求

1.领导干部听评课

学校各级领导应经常深入教学第一线开展课堂听课、看课,了解课堂教学情况,听取师生对教学和教学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校级领导:校领导每学期听评课至少2次,其中主管教学和学生工作的校领导每学期听评课至少3次;党委书记、校长及分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教学、科研工作的校领导每学期听评课至少包含1课时思想政治理论课。

各部处领导(副处级及以上)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次,其中宣传部、学工部、人事处、教务处、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的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次,其中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主要针对实验课听课,每次至少2学时,宣传部、学工部、人事处、教务处听评课至少包含1门次思想政治理论课。

院系领导:学院书记、院长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次,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次,其他院领导听课不少于2次,主要针对本学院的思想政治理论必修课、新开课、专业核心课新教师上课以及多次评教后10%或三年内未被听评课的授课教师为重点听课范围。各实验中心主任和副主任主要针对本中心开设的实验课进行全面评议。

2.督导专家考评

校督导根据校督导委学期工作要点开展工作,听评课数量原则上每人每学期不少于12门次,每次至少2学时。院督导原则上选听本院面向本科生所开的专业课、专业基础课、实践环节课程和校级公共课,每学期至少听8门次课程,每次至少2学时。校院督导着重对近五年还未被督导听课的授课教师进行重点听课,持续关注校院的公共课、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通识核心课、新开课、新教师、多次评教后10%的教师。

  3.基层同行互评

各学院应大力提高基层同行互评比例,开展有组织的同行听评课工作。个基层教学组织每学期重点针对1-2门课程开展同行听评课,基层教学组织(系、教研室、实验中心、教研中心、课程组、教学团队等)主任和副主任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次,教师同行每学期听评课不少于2次。每次同行听评课后应组织研讨会,就听课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反馈与研讨。课程负责人结合研讨会结果,基于学科及课程人才培养目标,全面分析学生学情,梳理教学中的痛点问题,就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学业评价、教学效果、教学评估撰写课程整改报告,提交学院审核并报教务处备案。基层同行听评课重点针对五年还未被同行听课的授课教师,持续关注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通识核心课以及新老师、新开课、首开课的课程质量情况

(二)听课范围

各校区面向全日制本科生开设的所有课程。本学期开设课程查询网址:

http://zhjwjs.scu.edu.cn/teacher/schoolSchedule/listenClassQuery/auditCurriculum/indexPublic

具体任务要求

1.重点考察教师在课堂教学各环节的教书育人和价值引领,考察课程是否在传授知识,培养学生严谨、认真、求实、创新的科学研究精神的同时注重学术道德、个人品质教育,并能通过相关的教学组织、教学内容或案例,充分深入挖掘课堂思政元素,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贯穿课堂,言传身教,做好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

2.考察教师是否根据课程特点及教学目标,科学合理设计课程内容,灵活采取“辩论式”“研讨式”“探究式”等教学方法及考核方式,打造线上线下研讨式课堂,积极发挥学生学习能动性。

3.对授课教师的教学组织、教学内容、教学态度、教学水平、教材选用、教学质量等进行评价,检查学生的学习、出勤、纪律情况,重点关注学生学习效果,关注课程是否体现“以学为中心、以问题为导向,持续改进为目标”的教学理念

4.听课人员应当在上课前到达教室,主动向授课教师说明身份,授课教师应当积极支持,听课人听课后应现场跟任课老师及时交流,将有关情况直接反馈给授课教师,针对听课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有益建议。

5.听课人员在听课中若发现授课效果特别优秀的教师或事例,应及时向学校推荐;若发现有属于本单位分管范围或方面的问题,应及时解决或着手研究解决;若发现有属于其他部(处)分管的问题,应及时反映给教务处,由教务处反映给相关部门并督促解决相关问题。

6.听课人员在听课后应及时在线认真填写《四川大学本科课堂教学评议表(领导干部用)》(附件1)或《四川大学本科实践教学评议表(领导干部用)》(附件2),督导专家及基层同行(含系/教研室主任、副主任)填写《四川大学本科课堂教学评议表(督导专家及同行用)》(附件3)或《四川大学本科实验教学评议表(督导专家及同行用)》(附件4),以下均简称《评议表》,请各位听课人员认真仔细完成《评议表》,评议内容有针对性、实效性。本学期所有《评议表》截止提交时间为6月15日,国际实践周课程听评课评议表提交时间为6月30—7月13日。

1)登录填报的方式如下:

网页登录:https://pd.scu.edu.cn/,点击【统一认证登录】,进入学校统一身份认证界面后,输入工号密码登录。非校园网用户请先通过WEBVPN登录(https://webvpn.scu.edu.cn/),在应用系统中选择教学质量综合评价数据平台。

手机端可点击网站链接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登录界面分类在线填写听评课表。


详细操作指南请参考《听评课用户手册》(见附件5)。

2)校级领导干部的《评议表》如未能在线提交则由各工作联系人实时返回纸质版本;

3)部(处)及业务实体单位领导干部的《评议表》由各听课人在线填报后,各单位综合科使用每年报送本科教学状态数据的账号密码,登录“四川大学教学质量综合评价数据平台”(https://pd.scu.edu.cn/),对本单位需要听课人员的听课情况进行检查,如全部领导完成听课请点击“确认提交”。各部处单位还未进入工作群的请扫码入群或添加李老师QQ号:19889453



(4)院系领导、督导及同行的《评议表》同样需要听课人在线填报,请各学院管理人员首先参考《单位管理员听评课用户手册》(见附件6),系统将优先推荐本单位三类评价(专家考评、教师互评、学生测评)未完全覆盖的教师以及历年学生评教后10%的教师,请各学院管理员安排好单位院系领导、督导及同行必须听课的任务,对本单位需要听课人员的最少听课次数进行跟进,确保本学期本单位教师的督导、同行、学生“三类评价”全覆盖。全部人员完成最低听课次数之后,请点击“确认提交”;学院还需要提交《2023-2024-2学期领导干部和督导评课情况总结报告》并上传,报告内容包含以下要求但不限于:①评课数据统计表,明确评课次数及评课等级分布比例以及评课完成情况统计;②本科教学听课整体情况;③对上学期或四学期中有两次评教排名靠后的教师的跟踪听课情况列表;④对学院新开课、首开课、创新类课程、新老师开课、校外专家开课等评课情况总结;⑤对学院实验课程评课情况总结;⑥值得推荐示范的“好课”“金课”,需要说明该课程值得推荐之处(包含课程特点、学生学习行为数据、教学效果、师生评价等内容);⑦发现的相关问题以及整改措施;⑧其他需补充的内容。

温馨提示:领导干部听课记录表作为领导干部的工作考核依据之一,也是学校迎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教学工作评估的重要资料。各学院要留存好本单位的领导干部和督导听课原始资料和数据,随查随调。

二、围绕课程效果持续开展学生测评

(一)全面推进授课教师开展基于课堂效果的及时反馈

1.各学院全面组织老师在授课初期、中期(14周之前)通过综合教务发布不少于2次的随堂问卷(操作指南详见附件7),引导任课教师积极关心自己的课堂,从“被评估”到“主动参与”,成为课堂质量真正的责任人,及时了解学生学习过程中的反馈和收获,坚持“学生为根、育人为本”人才培养意识和“质量为魂、责任为重”质量文化理念,并内化为行动自觉。践行“老师是第一身份、上好课是第一要务、关爱学生是第一责任”,确保每门课程的每位任课教师在开课过程中都能及时得到学生学习效果的反馈,以学生学习成效为目标,持续提升课程质量。

2.请各学院充分重视教师课堂效果及时反馈工作的开展,学生对该课程任课教师的评价结果来自教师主动下发的课堂教学及时反馈,学期末的期末评教仅针对课程效果进行评价,不再对任课教师进行单独评教。学生评教结果将采用课堂及时评教和期末评教按比例计算的方法,请一定通知并落实本学院任课教师在行课期间开展课堂及时评教,未开展课堂及时评教将缺失本部分评教反馈。

(二)学生测评具体要求

1.请各学院学工口积极推进学生主动参与课堂反馈工作。学期课程进行中学生可通过任课教师下发的随堂问卷及时向老师反馈该课程在学习过程中的效果,便于老师及时了解课堂情况并适时调整教学方式与进度。学期末(13-14周)由学校统一发布调查问卷开展对本学期课程的综合评价。

2.学生测评界面:登录“四川大学综合教务系统”学生端(网址:http://zhjw.scu.edu.cn/)教师课堂评价-学生评教-教学评估-课堂及时评教/期末评教

温馨提示:评教是匿名的,任课教师无法在评估系统中查看参评学生信息,请大家认真如实评价每一位老师。

联系电话:85467708  李老师,吴老师 邮箱:scujxpg@163.com

教务处

2024年2月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