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四川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修订)》(川大教〔2022〕56号)文件精神以及学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安排,请各学院根据学科专业实际情况,组织开展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学院组织指导教师根据学生“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的安排,对各项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并与学生共同填写“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表”(电子文档见附件),确保学生按计划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各项工作。
二、各学院组织相关专家,从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开题、文献综述、实验、调研等工作的完成情况以及指导教师工作情况等方面进行认真检查,督促师生按期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相关工作,确保毕业论文(设计)质量。
教务处
2024年3月18日
附件:四川大学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