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论文(设计)

关于启动2018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及2017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7-11-24 实践科 点击次数:

各学院:

根据《四川大学关于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有关规定(修订)》(川大教[2006]87号文件)和《四川大学关于坚持高质量、多样化原则 进一步加强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补充意见》川大校[2009]28号文件的精神,为了更好地迎接教育部审核评估,按照学校的安排,现启动2018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同时,学校将组织开展2017届毕业论文(设计)全面自查整改工作,现将各项工作要求如下:

一、2018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

(一)加强管理,明确要求

请各学院严格按照学校的毕业论文(设计)管理文件的要求开展各项工作。在布置2018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时向学生和指导老师明确以下要求:

1、明确学院开展毕业论文(设计)类型(传统或多样化)以及不同类型毕业论文(设计)的基本规范和要求。

       2、明确不同类型毕业论文(设计)考核办法。包括评分标准,答辩要求,成绩评定以及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办法等。

       3、明确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程序和管理。为了按时完成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查及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要求各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各项工作完成时间为2017-2018学年春季学期第十二周之前。请各学院针对毕业论文(设计)各环节(原则上包括选题、开题、中期检查、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答辩、优秀毕业论文或设计评选、成绩登录等)的时间和内容要求,根据20171123日教学院长工作例会精神及各专业的实际,在确保毕业论文(设计)的有效工作时间为16周的前提下做出明确规定和相应安排。

4、为了保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请各学院根据《四川大学对学术论文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理暂行规定》和学院的相关要求,向本科生毕业生及指导教师明确学术道德规范,要求指导老师加强指导和管理。

      5、为了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各学院应加强过程管理,对毕业论文(设计)各项工作表格的规范填写提出明确要求,并组织院督导组专家开展毕业论文(设计)教学质量督查,明确专家督查的重点环节如开题、答辩以及工作表格的规范填写等,学校也将组织专家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教学质量。

     (二)进一步开展“高质量、多样化”毕业论文(设计)改革。

1、学校鼓励更多学院在2018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推行改革,特别是参加卓越人才培养计划的专业。

     2、 已开展或新开展“高质量、多样化”毕业论文(设计)改革的学院,请认真总结和研究多样化毕业论文(设计)改革的各项方案,完善或制定《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经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通过,由教学院长签字、加盖公章后,将文本及电子文档于2018年1月8日之前报教务处备案。

    二、2017届毕业论文(设计)全面检查工作

    1、学院自查。各学院成立自查工作组,在2017年12月至2018年3月,对2017届所有专业的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评分的准确性、工作套表的规范填写等方面开展全面自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学校检查。学校督导组将组织专家开展2017届毕业论文(设计)全面检查(时间另行通知),将通报检查结果,并对于检查不合格的学院将限期整改。

  教务处实践科联系人:尹老师   电话85400142,

         邮箱地址:yinjin@scu.edu.cn


教务处

2017年11月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