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四川大学关于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有关规定(修订)》(川大教〔2018〕143号)和《四川大学关于坚持“高质量、多样化”原则 进一步加强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补充意见》(川大校〔2009〕28号)文件精神,学校现启动2020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夯实毕业论文各环节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原则上包括选题、开题、中期检查、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答辩、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成绩登录等环节。请各学院:
1.向学生和指导老师宣传本学院开展毕业论文(设计)类型(传统或多样化)和基本规范(包括评分标准、答辩要求、成绩评定以及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办法等)。
2.根据《四川大学关于学位(毕业)论文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试行)》(川大校〔2010〕2号)和本学院的相关要求,做好本科毕业生学术诚信及学术道德规范的宣传教育工作,要求指导老师加强指导和管理。
3.组织学院督导组专家开展毕业论文(设计)教学质量督查,专家督查的重点环节包括开题、答辩以及工作表格规范填写等。
二、工作程序和时间要求
1.选题工作须在本周至第7周完成,答辩及成绩确认工作须在2019-2020学年春季学期第13周至14周完成。各学院在确保毕业论文(设计)的有效工作时间为16个星期的前提下,可对各环节做出具体安排。
2.学校鼓励更多学院开展“高质量、多样化”毕业论文(设计)改革,特别是参加卓越人才培养计划的专业。已开展和新开展改革的学院,请积极组织修订或新制订《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并经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通过,由教学院长签字、加盖公章后,于2020年1月7日之前将扫描件及电子文档报教务处备案。
联系人:教务处实践科王老师电话:85400142,邮箱:wanggang@scu.edu.cn
教务处
2019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