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大赛

关于举办第八届四川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2-05-20 点击次数:

各学院(系)及各位同学:

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的重要回信精神,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35号)等文件要求,教育部和四川省教育厅日前先后正式发布《教育部关于举办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222号)(详见附件1)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八届四川省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川教函〔2022200号)(详见附件2),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引领创新创业、创业引领就业,进一步激发我校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与社会资源对接平台,提升创业项目的商业模式、营运水平,展示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同时为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选拔、培育优秀作品,特举办四川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正式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大赛设立组织委员会,组委会主任由主管教学的校领导担任,成员由教务处、学工部、校团委、社科处、科研院、研究生院、设备处、国际处、华西医学中心、对联办、产业集团等部门负责人以及各学院(系)负责人组成,负责大赛统筹领导、组织实施工作。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教务处,由教务处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大赛的宣传组织、执行推进、沟通协调、评审推荐等工作。组委会将邀请校内专家、资深企业家、风险投资人等专业人士组成评委会,按照不同阶段有关程序进行评审。

二、大赛总体安排

第八届大赛将举办主体赛事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主体赛事包括高教主赛道(含国际参赛项目)、“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和产业命题赛道。(国际项目、产业赛道将另行通知)。大赛采用校级选拔赛、省级复赛、全国总决赛三级赛制。

参赛项目类型、参赛项目要求、参赛组别和对象: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原创、具有科技价值和商业价值的创新创业项目参赛。高教主赛道参赛项目类型,今年变更为:新工科类项目、新医科类项目、新农科类项目、新文科类项目,其他具体要求参见教育部通知(附件1)。我校学生可报名参加高教主赛道(本科生组: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研究生组: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公益组、创意组、创业组),本科生创意组、研究生创意组中的科技成果,负责人应至少为其中一项的第一作者,其余科技成果应为团队成员参与。初创组、成长组以及国赛通知发布之后成立公司的创意组的负责人应为公司法人。

参赛人员要求:鼓励全日制本硕博学生和毕业5年内校友参赛(除创意组外,毕业5年内校友均可参赛)。报名“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须在参赛期间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该活动后期将由校团委统一组织。

每名参赛人员原则上仅限以前五位身份参加1个项目(含主赛道、红旅赛道、产业赛道),一经报名,项目负责人、前5位团队核心成员(含负责人)及其排名原则上不得变更,参赛人员年龄不超过35岁。每个项目指导教师原则上不超过3名,一经报名,指导教师名单及其顺序不得变更。每位指导教师指导当年项目不应超过2个(含主赛道(不含国际项目)、红旅赛道、产业赛道)。参赛规则详见《四川大学“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参赛管理及奖励办法(修订)》(川大教〔202169号)(附件3)。

三、赛程安排

(一)参赛报名(3月—6月)。学院(系)应积极组织学生报名参赛,所有参赛团队都须在国赛报名平台(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https://cy.ncss.cn/,简称大创网)上进行报名,主赛道、红旅赛道报名截止时间为53024:00。网上报名只需提交网评版PPT(模板见附件4),上传资料将作为校赛网评依据,可参考已发布的《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评审规则》(见附件5)。

网上报名成功后,参赛团队须填写《第八届四川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报名表》(见附件6)电子版和纸质版(所有指导教师和参赛队员需签字),于531日之前提交至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系)。经学院(系)审核后,填写《第八届四川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汇总表》(见附件7)并盖章,请将报名表、汇总表的电子版和纸质版扫描件于61日前发送到cxcy@scu.edu.cn。校赛、省赛、国赛参赛项目负责人、团队成员、指导教师姓名及排序等信息,均以学院(系)报送版本为准,一经报名,不能更改。学院(系)推荐并在国赛官网报名成功的项目方可进入校赛。

(二)校级初赛(6月—7月中旬)。

66-622日:校赛资格审查、网评阶段

626日:校赛入围赛

按赛道和项目类别分组答辩,每组排名前25%的项目直接进入校赛集训营。每组排名前26%-50%的项目拟授校赛二等奖,可自愿报名参加“不服来辩”复活赛,继续争夺校金资格;排名在50%以后的项目拟授校赛三等奖。入围赛排名后50%的项目及网评未通过项目亦可报名参加“不服来辩”复活赛,但需提交项目指导老师签名的推荐书。

628日:“不服来辩”复活赛,将有20-25%的项目有机会复活进入校赛集训营。

71-79日:校赛集训营

710日:校金争夺赛

根据校金争夺赛排名决定校赛金奖和推荐参加省赛项目。校金项目将严格审核参赛资格,即创意组如涉及科研成果的,负责人应至少有1项一作的科技成果,初创组、成长组应负责人为公司法人并符合对应组别的股权结构。校金争夺赛淘汰及通过校金争夺赛但未通过参赛资格审查的项目,拟授校赛二等奖。

(三)省级复赛(7月下旬)大赛组委会参照全国总决赛评审规则(见附件5),利用省赛评审专用平台审核后进行省级复赛。

(四)省级决赛(8月上旬)。省级决赛将参照国赛标准决出金、银、铜奖,比赛方式和时间待定。

(五)参加全国总决赛的项目遴选推荐(8月上中旬)。按照国赛组委会配额择优遴选项目代表四川省参加全国总决赛,组委会将组织赛前集训营。

四、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系)要加强大赛组织领导,以成立四川大学创新创业学院、创新创业实践中心为契机,学院成立分中心,由分管创新创业工作院(系)领导任组长,统筹推进赛事工作。继续开展“互联网+”“五个一计划”:组织开展“互联网+大赛”形势与政策解读、优秀获奖师生座谈和项目复盘、“互联网+”创新创业项目路演答辩评选、观看创新创业大赛相关电影或视频等。

(二)各学院(系)要认真做好大赛的宣传动员。广泛挖掘,汇聚各方资源,广泛动员学生、教师积极参与大赛活动,跟踪毕业五年内的校友资源,积极利用国际交流项目、合作办学、留学生资源等,多渠道收集挖掘创意和成果。重点发掘,发挥优势学科专业潜力,充分依托成果转化、课题研究、科研项目、重点实验室等资源挖掘种子项目;立足革命老区和长征精神,聚焦乡村振兴、产业宜居、乡风文明、生态治理、科技助农等视角,在推进乡村振兴、城乡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挖掘红旅赛道种子项目。

(三)各学院(系)要认真做好大赛的组织工作。学院要出台、完善针对大赛的奖励政策,加强政策保障体系建设,为项目挖掘和培育提供人、财、物支撑,对入选学校的重点培育项目给予场地、技术、人员、财力等方面相关配套政策的支持。对于指导学生获得省级及以上奖项的指导教师,所在单位应在职称评定、评奖评优等方面予以政策倾斜。

五、竞赛信息交流渠道

四川大学第八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信息发布微信公众号:四川大学e教务;

四川大学第八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官方QQ群号:1003115773(学生1群,已满)、663114532(学生2群),228558107(教师群)。

联系人:翟老师、何老师,85400031,邮箱cxcy@scu.edu.cn

附件:

1.教育部关于举办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2.四川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八届四川省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3.四川大学“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参赛管理及奖励办法

4.项目商业计划书模板(更新)

5.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评审规则

6.第八届四川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报名表(更新)

7.第八届四川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汇总表(更新)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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