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关于开展四川大学2021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中期检查及省国级推荐立项评审工作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1-04-13 点击次数:

各学院(系)及相关同学:

根据《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教高函〔201913号)和《四川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川大教〔2013116号),以课赛践研一体化育人为思路,进一步推动产教融合,深化“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大创”)质量革命,引导高质量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和项目培育,现启动2021年大创中期检查和省国级推荐立项项目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系统填报

关于中期检查。4288:005818:00期间,请2021年立项项目团队登录“四川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管理系统”(http://jxyw.scu.edu.cn:8081/cdcxcy,以下简称“大创系统),参考ppt模板(附件1)制作中期检查报告,转换成图片贴到中期检查表“项目主要进展”模块的起点位置,其他模块也一并填写,包括学生活动记录和经费使用情况,上传项目初步成果资料。51024:00前,请指导老师通过大创系统或川大信息门户登陆系统,完善项目指导记录,并及时审阅学生中期检查报告。

关于项目提前终止。若因休学、转学、退学等不可抗拒原因不能继续开展项目,可由项目负责人在5818:00前在大创系统填报《四川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终止申报书》,并请指导老师签字,学院审批。准许终止的项目须返还全部项目经费,取消团队所有成员因本项目计创新创业学分和推免评奖评优加分等资格。现阶段不允许提前结题。

关于2020年延期结题。申请2020年大创延期结题的项目负责人,请在581800前登录系统填写延期结题报告,完善学生活动记录和经费使用情况,上传结题成果资料。

二、评审及推荐

1.开展院校两级评审。2021年校级立项的创新训练“非交叉学科类”项目由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组织中期检查,按评审得分排序并推荐学校;院级项目可一并参与检查、评审、排序和推荐;学校组织评审,确定省国级推荐名单。创新训练“交叉学科类”、创业训练、创业实践项目由学校组织网评,确定省国级推荐名单。评审标准参见附件2

2.以学院为主体开展2020年延期结题评审。结题成绩分合格不通过两档,不能按期提交结题报告的项目,认定为不通过。结题合格的项目学校将统一制作发放结题证书。

三、其他

1. 请学院(系)在517日前将《2021年大创中期检查及推荐汇总表》(附件3)《2020年大创延期结题评审汇总表》(附件4)发送到邮箱cxcy@scu.edu.cn

2. 项目团队、评审老师及管理员系统操作手册参见附件5

3. 联系人:翟老师 电话:85400031QQ1187156433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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