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和相关同学:
根据《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教高函〔2019〕13号)和《四川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川大教〔2013〕116号),学校将组织专家对所有创业类项目开展立项答辩。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学校立项答辩会
1.答辩时间:2021年10月29日(周五)下午13:30正式开始,分上下半场。请参照项目分组表的安排(详见附件),上半场项目于13:00、下半场项目于14:20到达候场教室签到,并根据工作人员的指引拷贝PPT。
2.答辩地点:望江基教A316(一组)、A318(二组),候场地点为A317(一组)和A320(二组)。
3.答辩注意事项:
(1)请团队认真准备PPT,按照6分钟时限答辩(PPT陈述3分钟,专家提问3分钟),现场计时。
(2)答辩陈述由1人完成(原则上是负责人),回答问题可由团队成员补充。
(3)请按时参加答辩,如无故缺席,取消资格。
(4)根据答辩评审成绩排序,择优立为校级。
二、其它
学校鼓励学院设立院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如有疑问请与教务处实践科老师联系。
联系人:翟老师,电话:85400031,邮箱:cxcy@scu.edu.cn
教务处
2021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