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关于开展2021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评优工作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1-10-22 点击次数:

各学院(系)及相关同学:

根据《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教高函〔201913号)和《四川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川大教〔2013116号)的要求,2021年度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大创”)项目现已进入结题阶段。学校将组织开展结题及评优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结题工作

20211022日启动结题工作,请依据项目合同书及相关要求,采取答辩等多种形式开展结题验收工作。

1.项目结题要求

请项目团队对照项目申报书,在导师指导下填写《四川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结题申报书》(附件1)及相关信息,重点梳理项目成果并详细记录,同时登陆“四川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管理系统”(http://jxyw.scu.edu.cn:8081/cdcxcy/)完善“学生活动记录”,并在线填写结题申报书,上传标志性成果相关附件完成情况以系统提交为准。申报系统将于202110月28日8:00开启11917:30关闭。

2.项目评审

1)创新训练类(非交叉学科)

请学院组织专家对创新训练类非交叉学科项目进行结题评审,评审专家需包含来自本学院以外同行专家,且学院外专家比例不低于1/3评审中,请结合学生填写的“学生活动记录”,对设备及经费等做好验收工作,并根据项目立项目标达成度和标志性成果情况,结题项目排序并建议结题评价意见,原则上按2021年创新训练类学院立项总数依次结题评价为“优秀”(比例12-18%)、“良好”(比例28-22%)、“合格”和“不通过”。请学院完成《2021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结题情况汇总表》(附件2),在111717:30前把电子版发到cxcy@scu.edu.cn

学校组织会评,确定结题评价

2)创新训练类(交叉学科)、创业类项目

20211110日至1117日,教务处组织专家对创新训练类(交叉学科)和创业类项目进行答辩评审。根据答辩成绩排序,确定结题评价为“优秀”(比例不超过15%)、“良好”(比例不超过25%)、“合格”和“不通过”。

3.不能按期结题的项目,可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申请延期:填写《四川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延期结题申报书》(附件3),延期结题至次年项目中期检查阶段。延期后仍不能结题的,按不通过处理。

申请延期的项目需要单独附书面申请(指导老师签字、学院盖章)与延期申报书扫描版发到cxcy@scu.edu.cn,纸质版申报书请由学院存档。

4.项目结题后,项目成员可以申请创新创业教育学分。

二、结题成果收集与统计

请学院和学生重视大创结题成果相关工作。本科生作为核心人员参与的高质量学术论文、发明专利和科创类竞赛奖项等指标体现了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的显著提高,在国家层面越来越受重视,已纳入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入选作品的评选标准,与学院年度目标考核相关联。请在结题工作时注意收集学生成果,务必详细填写《结题情况汇总表》中“成果登记”,提交论文、专利、获奖、著作权、研究报告、作品、商业计划书、参加会议、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软件、硬件实物等相关成果的电子版证明材料(纸质版资料由学院存档)。如有实物,请学院妥善保管。

对特别杰出的学生(如发表单篇论文影响因子较高、或累积发表论文影响因子较高、或申请获得多个国家专利等)应建立优秀学生档案,并及时反馈教务处实践科。

四、工作联系人

教务处 翟老师 电话:85400031,邮箱:cxcy@scu.edu.cn

系统工程师 倪工 QQ1134372115

 

 

教务处

2021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