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材建设

关于启动2018年四川大学立项建设教材申报及优秀教材遴选工作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8-03-27 超级管理员 点击次数:

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教材体现国家意志、社会进步、学科发展趋势和教育教学水平,是学校开展教学活动的基本工具,是解决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的重要载体是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培养新时代担当民族复兴大任新人的有力保障。根据学校“关于印发《四川大学教材建设与选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大教〔2017〕184号文件,见附件1)精神,学校决定启动2018年四川大学立项建设教材申报及优秀教材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建设教材申报工作

(一)立项原则

    1.政治原则  立项建设教材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必须符合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要求。

    2.重点原则  优先支持五大通识教育模块(人文艺术与中华文化传承、社会科学与公共责任、科学探索与生命教育、工程技术与可持续发展、国际事务与全球视野)课程教材;创新创业型课程和实践应用型课程教材;适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要的新兴专业、新工科、新兴交叉学科、边缘学科以及在国内外处于领先水平的学科教材;培养学生动手和创新能力的精品实验教材;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系列教材;培养学生应对未来挑战能力的教材以及贯彻“十九大精神”进课堂辅导读本等。

    3.创新原则  优先支持反映当代科学技术的发展前沿及最新成果、具有鲜明特色的教材:优先支持能促进探究式-小班化课堂教学改革的信息化与数字化的教材出版,特别是解决教学急需,填补学科领域空白的新兴教材。

    4.择优原则  优先支持符合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发展方向的、教学使用效果好,能代表四川大学水平、具有较高学术影响力的教材出版。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1.申报立项教材的主编原则上为学术造诣高、具备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在职教师;

    2.所有申报立项教材必须是为满足培养方案所设置课程之需;

    3.近三年内曾获得学校立项资助但尚未完成教材出版工作的教师不能作为主编申报,但可参与其它立项建设教材编写工作。

    (三)立项教材的完成期限

    立项教材建设期为2年,须在2020年12月31日前公开出版。

    (四)申报程序

        1.申报校级立项教材由教材主编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四川大学2018年立项建设教材申报表》(附件2),并准备相关资料(讲义、修订教材或新编教材样本),将申报表和相关资料交主编所在学院;

        2.学院教材建设与选用领导小组组织成立评审工作组,推荐2名同行专家进行评审并填写《四川大学2018年立项建设教材专家评议表》(附件3),根据专家评议意见及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推荐各学院校级立项建设教材项目排序名单,填写《四川大学2018年各学院推荐立项建设教材汇总表》(附件4);

        3.请各学院于2018年4月12日前将申报表、汇总表、专家评议表、讲义等相关资料(含纸质文档一份和电子文档)交教务处实践科。

二、校级优秀教材遴选

(一)遴选范围和条件

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公开出版或修订出版(以版权页出版日期为准),且由四川大学教师任第一主编、并在本科人才培养中使用一年以上、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教材。

(二)遴选原则

    1.符合高等教育最新教学理念,适应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改革、教学方法最新趋势、反映当代科学技术的发展及最新成果的教材。

    2.用于本科教学,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学科专业建设和教育教学改革不断修订完善的优秀教材。

    3.使用面广、效果好、影响大的基础课程教材、专业核心课程教材、创新创业与实践类教材、数字化教材。

(三)申报程序及评审

    1.本人申请:由教材主编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四川大学2018年度优秀教材申报表》(附件5)。将申报表、教材样书各一份交主编所在学院;

    2.学院评审:学院教材建设与选用领导小组组织成立评审工作组,推荐2名同行专家进行评审并填写《四川大学2018年优秀教材专家评议表》(附件6),根据专家评议意见及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推荐各学院候选校级优秀教材排序名单。候选优秀教材数原则上不超过各学院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出版教材总数的30%;

    3.材料报送:请各学院于2018年4月12日前,将本学院校级优秀教材候选教材申报表(1份)、评议表(2份)、样书(1种)、《四川大学2018年推荐校级优秀教材汇总表》(见附件7)的纸质文档以及汇总表的电子文档交教务处实践科。

三、学校评审:学校教材建设与选用审核委员会将组织专家开展立项建设教材项目和优秀教材遴选评审工作。校级优秀教材将作为四川大学推荐国家级和省级规划教材的基础。

四、温馨提示

    1.立项建设教材第一主编须为我校教师。

    2.立项建设教材立项后不得随意更改书名和主编.

    3.立项建设教材出版时,请在“前言”或“后记”中注明该教材受“四川大学立项建设教材”资助。

    4.各学院新增校级优秀教材、省级和国家级规划教材数量已纳入学院基层领导班子任期考核目标,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各项推荐工作。

    教务处联系人:陈静(望江校区行政楼220室),  电话:85400142  

邮箱1075636930@QQ.com

附件

    1.关于印发《四川大学教材建设与选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大教〔2017〕184号

    2.四川大学2018年立项建设教材申报表

    3.四川大学2018年立项建设教材专家评议表

    4.四川大学2018年各学院推荐立项建设教材汇总表

    5.四川大学2018年度优秀教材申报表

    6.四川大学2018年优秀教材专家评议表

    7.四川大学2018年推荐校级优秀教材汇总表

教务处

 2018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