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建设

关于开展通识模块课程与创新创业教育特色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8-07-20 综合科 点击次数:

各开课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充分体现通识教育基础上的宽口径专业教育,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重点打造五大通识教育模块课程与创新创业教育特色课程。现将课程建设与申报的事宜通知如下:

一、通识教育模块课程建设与申报

(一)课程模块及内涵

模块内涵见附件1

(二)通识教育模块课程申报要求

1.课程负责人:师德好,教书育人并重;热情投入教学工作,教学经验丰富,具有3年及以上教学经验;学术造诣高,教学能力强,教学效果好。

2.课程团队:课程负责人组建,原则上团队总人数不少于3人。课程负责人主持课程建设,对课程进行总体规划,对课程设计、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把关,协调课程建设的各项工作。鼓励组建跨专业、跨学科、跨学院课程团队。

3.课程学分、内容及开设模式:原则上课程学分不超过2学分,包含实践环节的课程,可适当放宽学分限制。课程内容符合模块内涵,每学期多门次开设。

4.教学及考核方式:注重启发式讲授、互动式交流、探究式讨论,强化课堂内外讨论、课外拓展阅读和创新实践等环节,学业评价注重全过程考核、非标准答案考试,增强课程深度和挑战度。鼓励利用优质慕课等在线开放课程开展翻转课堂教学改革,促进学生主动学习。

(三)通识教育模块课程申报方式

1.全面优化、提升现有文化素质公选课

(1)课程负责人对照通识模块课程内涵及建设要求,对现有的文化素质公选课进行优化、调整和提升,填写申报表(附件3)。

(2)学院组织专家组,对照模块课程建设要求、课程评估应包含的内容(课程目标、教学大纲、教案、教材、课程考核、评教结果)对申报课程进行严格评审后上报。

2.新建优质模块课程

各学院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特色,组织教师按照模块内涵进行自由申报。

同时,为充分发挥高端人才在本科教育教学改革中的引领作用,鼓励新建由教学名师、学术带头人、高端引进人才等领衔负责的课程。

(四)通识教育模块课程的经费支持

新建课程评审通过后给予1/门的建设及试运行经费支持。要求各负责人对经费使用进行详细预算。

二、创新创业教育特色课程建设

(一) 跨学科与服务性学习的研究型项目课程

此类课程是学校开展课程建设和改革的重要探索。教师将自己的科研项目或研究课题面向本科学生开放,学生以修读课程的方式参与项目。教师的科研项目或研究课题关注人类、社会需求,解决政府、企业、社区或学校的具体问题,或者进行创新创业实践,可以实现学生跨学科交叉组建团队,促进学生在提高沟通、协作与创新能力、实现深度学习的同时,服务在地需求,增强社会责任感,培养担当能力。

跨学科与服务性学习的研究型项目课程的申报要求如下:

1.依托教师已有的科研项目,有一定的前期研究基础,且项目应为聚焦于解决政府、企业、社区或学校的具体问题或者进行创新创业实践

2.确定课程题目,根据项目导向和任务驱动进行课程设计,满足学生跨学科交叉组建团队。

3.鼓励借助与国内外一流大学或研究机构合作开展的研究项目。

(二)创新创业教育课程

此类课程是拟建设一批具有川大特色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激发学生的创新创业的意识、活力,提升创新创业能力。课程建设要求如下:

1.建设条件:充分依托校企合作研究项目、高水平创新创业实践平台以及海内外、校内外高水平双创导师进行建设课程。

2.课程形式:可以为开展理论与实践教学相结合的实体课程,也可建设慕课等在线开放课程。

(三)创新创业教育特色课程的申报方式

以上两类创新创业教育特色课程均需按照专业选修课的模式,经教师自由申报、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教授委员会)评审、学校层面审核同意后方可建设和运行。

(四)创新创业教育特色课程的经费支持

新建课程评审通过后给予2-5/门的建设及试运行经费支持。要求各负责人对经费使用进行详细预算。

三、其 他

1.拟申报的通识教育模块课程申报表(含教学大纲、教师简介)(附件2)、创新创业教育特色课程申报表(含教学大纲、教师简介)(附件3)及课程汇总表(附件4由各开课单位教学(教授)指导委员会签字盖章后于201895日前将电子版及盖章扫描版统一发送至498441784@qq.com

3.评审通过的课程将录入排课系统统一排课或进行拍摄制作。

 

附件:

1.通识教育课程模块内涵

2.通识教育模块课程申报表

3.创新创业教育特色课程申报表

4.课程汇总表

 

联系人:教务处教学管理科  张怡  85400402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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