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

四川大学关于组织2021年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1-06-18 点击次数:

各学院/*

为深化产教融合、产学合作、协同育人,日前,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专家组发布了《关于公布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通过企业名单(20215月)的通知》(教产专〔20214 号)(以下简称通知,见附件1),本批次共有228家企业支持项目13111项(企业名单见附件2),为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

项目申请人请登录“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http://cxhz.hep.com.cn)进行申报(首次登陆需注册)。教师账号可申报“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师资培训”“实践条件和实践基地建设”五类项目,学生账号可申报“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

申请人须与企业联系沟通确定项目方案后再进行申报,并提前联系教务处完成申报书审核、协议审核并办理相关手续。

二、时间安排

根据通知,教育部将分7月和10月两批次发布立项名单,请项目申报人根据需要按以下时间节点完成项目申报。

第一批次:

1.2021623日前:申报人与企业沟通确定申报书并提交学院/系和教务处审核;

2. 2021627日前:拟定合作协议并提交学院/系和教务处审核;

2.2021630日前:完成签署协议并上传,通过学校和企业系统审核。

第二批次:

1.2021716日前:申报人与企业沟通申报项目,完成项目学院/系审核和教务处审核;

2.2021824日前:申报人与企业协商形成合作协议;

3.202193日前:合作协议提交学院/系和教务处审查;

4.2021910日前:完成已签署协议的上传,通过学校和企业系统审核。

希望各学院/系借助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加强与相关行业企业的产学合作,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深入推进产教融合及四新建设。

为方便师生开展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工作,请申报人加入项目工作联系QQ群:878510423

联系人:李晶莹 联系电话:85405270

联系邮箱:jyk@scu.edu.cn


教务处

2021618



* 本通知中的系特指哲学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