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高等教育国际化的新趋势,推进我校人才培养国际化战略,提高本科人才培养质量,我校与法国第戎高等商学院签订了联合培养本科学生的协议。今年我校拟选派2015级本科生赴法国第戎高等商学院参加交换学习项目。为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合培养模式
2.5+0.5+1模式:四川大学—法国第戎高等商学院联合培养本科生,实行 2.5+0.5+1培养模式。即我校学生在川大完成第三(上)学年学业后,经选拔到法国第戎高等商学院攻读第三(下)的课程,然后返回我校完成余下学业。双方实行学分互换,凡修满规定学分,达到相关要求者,可获得四川大学毕业证,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可获得四川大学学士学位证。
二、 联合培养名额及专业
1.交换生名额:4人。
2.交换生专业:市场营销、工商管理、金融等双方学校共有专业。
3.可选课程及授课语言详见http://www.bsbu.eu/international/exchange-students/level-of-study/。
三、选拔学生条件及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品德优良、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独立学习及生活能力。
2.学习成绩优良,在校所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2.5;有较好的英语或法语听说能力,TOEFL≥80(ibt)或者IELTS≥6或者法语达到TCF4。
3.有相应的经济能力,能承担在法国期间的学习、生活费用。
四、学生管理
1.学籍管理
(1)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在学生赴外学习后向教务处提供派出学生名单,教务处为其保留学籍。
(2)我校学生在法国第戎高等商学院修读的课程及成绩,由法国第戎高等商学院直接寄给我校国际处。由国际处审核确认后转发教务处,教务处审核后转发学院,学院根据项目参与学生学分修读情况,审定学生的毕业资格。
2.其他管理
(1)学生在四川大学和法国第戎高等商学院学习期间的管理,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学生所在学院与法国第戎高等商学院协同管理。
(2)学生在出国期间户口、党团组织关系等保留在本校及相关学院。
五、具体选派办法
1.学生选派工作由学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教务处和学院协同完成。教务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和相关学院负责组织学生报名及选拔,选拔合格的学生名单报中法双方学校审批。选拔确定后的学生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和教务处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2.学生出国后的有关事宜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负责与法国第戎高等商学院协调。
六、有关费用
1.办理出国护照、签证等费用,由学校协助办理,有关费用由学生本人自理。
2.交换生在法国第戎高等商学院的学费全免。杂费、住宿费、医疗保险、旅费、生活费等其他费用由学生个人自理。
七、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10月23日
2.报名流程:
(1)登陆http://jxyw.scu.edu.cn:8081/gjjl/ ,完成网上报名手续。注:请下载系统登录首页红色字体的操作手册再进行系统操作; 若遇技术问题,可打电话18349239224或13183867686咨询,或QQ:442383480或1134372115咨询。
(2)网上报名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留学申请表,下载打印后,经学院审批,附上川大所修课程中文成绩单,在规定时间内交教务处合作与交流科。
3.报名地点:望江校区行政楼219合作与交流科
江安校区综合楼一楼教务处合作与交流科
4.咨询电话:85402398 教务处 85403287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教务处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7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