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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转发《四川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2-03-13 超级管理员 点击次数:

    各学院:
           现将《四川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2〕101号)转发给你们,详见附件1。请各学院根据省教育厅通知精神和要求积极组织申报,并于2012年3月23日上午12点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望江校区行政楼218室),电子文档发送至hy1984@scu.edu.cn
        鉴于省厅要求填报的《“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推荐表》、《高等学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任务书》与教育部“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申报材料一致,请申报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的专业在《“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推荐表》备注栏注明“申报省级”字样以示区别;已列为《2011年四川省“高等教育质量工程”建设项目》(附件2)的专业请勿再次申报省级。
       联系电话:85405667 85405270
    附件1:四川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附件2: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1年度“高等教育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的通知
     
                 教务处
    2012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