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工科学院: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申报第二批省级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通知》(川教函〔2013〕577号)文件要求,现组织我校各工科专业进行第二批省级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专业的申报。请于2013年9月12日将纸质申报材料(见附件)一式两份,报送至教务处实践科,电子版发至:helu@scu.edu.cn。
联系电话:85400031
附件:
1、四川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专业汇总表
2、四川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专业申报书
教务处
201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