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教育部发布的《关于报送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进展情况的通知》精神,现通知如下:
1.请参考《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工作进展报告(2013-2014年)内容框架》(附件1),提交卓越计划2013年至2014年实施工作进展报告,内容应涵盖本科专业和研究生领域建设情况,字数一般不超过8000字。
2.请填写《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基本数据统计表》和《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经费统计表》(附件2)。填表时请查看《填表说明》(附件3)
3.以上材料请交教学院长审核后,于2014年12月31日前打包发送至jiashunchen@scu.edu.cn。
教务处
201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