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及相关同学:
现将《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公布有关企业支持的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2016年第二批)的函》(教高司函﹝2016﹞48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见网址)(http://www.moe.gov.cn/s78/A08/A08_gggs/A08_sjhj/201610/t20161026_286196.html ),请相关学院或同学按照申报指南自行积极申报,若有疑问可咨询教务处。
教务处咨询电话:张老师(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85405270;贾老师(实践条件建设、校外实践基地建设)85400031;何老师(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和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85400031
教务处
2016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