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的通知》精神,推动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做强一流本科、建设一流专业、培养一流人才,实现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阶段性检查工作的通知》(附件1),学校拟开展国家级、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阶段性检查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检查范围
四川大学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名单(附件2)。
二、检查内容
对入选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后专业建设进展情况开展检查。
(一)入选后专业部分办学指标;
(二)入选后专业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
(三)入选后专业综合改革的主要措施和成效;
(四)专业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原因分析、下一步工作目标、思路举措和保障措施。
三、材料报送
(一)自查报告
各一流专业建设点围绕建设目标和建设任务,参照《四川大学一流本科专业建设评价指标体系》(附件3),系统梳理获批以来专业建设进展、举措和成效,并填写《四川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阶段性检查报告》(附件4)。
(二)典型案例
各学院/系可根据本学院/系一流专业建设点专业特色和实际情况,从10个主题中选择1个主题,并严格根据格式要求,填写《四川大学XX优秀案例》(附件5),提交1份案例。具体主题如下:
1.课程思政优秀案例;
2.一流课程优秀案例;
3.实践教学优秀案例;
4.新文科建设优秀案例;
5.新工科建设优秀案例;
6.新农科建设优秀案例;
7.新医科建设优秀案例;
8.应用型人才培养优秀案例;
9.基层教学组织优秀案例;
10.质量保障体系建设优秀案例;
(三)汇总表
请各学院填写《四川大学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阶段性检查汇总表》(附件6)。
请各学院/系于9月13日前将上述材料签字盖章后,将电子版(签章及word版)打包,并以“XX学院-一流专业材料”命名发送至dingyufei@scu.edu.cn,纸质材料(不装订,使用回形针或夹子)报送至望江行政楼220。
四、专业汇报答辩会
根据省教育厅文件要求,学校将组织相关专家开展专业汇报答辩会,请各专业根据自查报告准备答辩PPT(不超过5分钟),突出一流专业建设过程中专业特色、人才培养、师资队伍、办学条件等亮点工作,答辩具体时间、地点、分组情况另行通知。
联系人:丁宇飞
联系电话:85405667
附件1: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阶段性检查工作的通知
附件2:四川大学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名单
附件3:四川大学一流本科专业建设评价指标体系
附件4:四川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阶段性检查报告
附件5:四川大学XX优秀案例
附件6:四川大学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阶段性检查汇总表
教务处
2024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