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四川大学2024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选拔省国级推荐立项项目答辩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4-05-07 点击次数:

    各学院系)及相关同学:

    根据《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教高函〔201913号)和《四川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川大教〔2013116号),以及《关于开展2024年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中期检查及省国级推荐立项评审工作的通知》,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学院推荐的创新类面上项目、创新创业教育分中心推荐的创新类交叉学科子计划项目和创业类面上项目,以及所有校级立项的产业特区子计划项目开展省国级推荐立项项目选拔答辩工作(名单详见附件),请相关项目团队按要求准时参加答辩。

    一、答辩时间地点

    202451713:00望江校区基础教学楼A座(详见附件)

    二、答辩注意事项

    1.请相关同学查看自己项目所在分组、答辩序号、答辩预计时间及地点并扫描及时进入对应信息发布QQ(见附件),要求按答辩预计时间提前20分钟候场,将按答辩序号进行答辩,候场教室为3-5教师休息室和望江基教A420,答辩结束即可离开。

    2.答辩项目请认真准备PPT汇报,所有项目请准备3分钟的PPT汇报,按照8分钟时限答辩(PPT汇报3分钟,专家提问5分钟),现场计时,超时扣分。请注意演练,以便现场能顺利进行。每个项目组请携带最多1份纸质版中期检查报告,供评审专家传阅,答辩后请务必联系工作人员带走。

    3.请认真检查答辩PPT并将PPT存于U盘,每个项目组派一名同学于答辩当天12:30-1250到答辩所在教室联系工作人员,由工作人员统一将U盘中的PPT拷贝至答辩教室电脑中。PPT命名格式为:答辩序号-项目名简写。

    4.答辩陈述由1人完成(原则上是负责人),回答问题时可以由小组其他成员补充。

    5.请按时参加答辩,缺席将默认为团队放弃参评推荐省国级立项资格。

    6.学校将根据答辩评审成绩对项目进行等级认定。排名靠前的将推荐为国家级项目,其次推荐为省级项目,其他项目保持原有级别不变。

    如有疑问请与教务处实践科老师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电话:85400031,邮箱:cxcy@scu.edu.cn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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