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四川大学2024年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中期检查及省国级推荐立项评审工作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4-03-18 点击次数:

    各学院(系)及相关同学:

    根据《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教高函〔2019〕13号)和《四川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川大教〔2013〕116号),以课赛践研一体化育人为思路,进一步推动产教融合,深入推进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国创计划”)质量革命,落实高质量创新人才培养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启2024“国创计划中期检查和省国级推荐立项项目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系统填报

    关于中期检查。20243月298:00至4月1517:00期间,请2024立项项目负责人登录“四川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管理系统”(http://jxyw.scu.edu.cn:8081/cdcxcy,以下简称系统),参考PPT模板(附件1)制作中期检查报告,转换成图片贴到中期检查表“项目主要进展”模块的起点位置,其他模块也一并填写,包括学生活动记录和经费使用情况,上传项目初步成果资料。请控制总字符不超过1000字。请负责人及时提醒指导老师4月1517:00之前登陆系统,完善项目指导记录,指导学生修订报告中期检查结果分为通过、终止和不通过。

    关于项目终止和不通过若团队因休学、转学(不含转专业)、退学确实不能继续开展项目,可由项目负责人在4月15日17:00前在大创系统中填报《四川大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终止申报书》,并请指导教师签字,学院审批。准许终止的项目须返还全部项目经费,取消团队所有成员因本项目计创新创业学分和推免评奖评优加分等资格。项目中期评审不通过须返还全部项目经费,取消负责人今后申报资格,影响团队成员未来申报资格,并扣减学院(系)相关指标

    关于2023年延期项目结题。请申请延期结题的2023“国创计划”项目负责人在4月151700前登录系统填写延期结题报告,完善学生活动记录和经费使用情况,上传结题成果资料。

    二、评审及推荐

    1.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分中心评审20244月16日至4月23日期间,学院和创新创业教育分中心组织2024中期检查和评审,并将2024评审项目标注排名比例(用百分数表示,分母为各学院和分中心负责评审的校级立项数各学院评审的2035特区子计划项目不参与排名经公示学校,院级项目可参与检查、评审和推荐。

    2.学校评审5月初由学校就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分中心排名前40%创新类面上项目、交叉学科子计划项目和创业类面上项目组织统一评审择优确定省国级推荐名单产业特区子计划项目创新创业教育实践中心直接组织评审。2035特区子计划项目由学院评审后报送吴玉章学院确定省国级推荐名单。评审标准参见附件2。

    1  四川大学2024“国创计划”中期评审及省国级推荐工作安排

    计划

    工作  

    截止时间

    创新类

    创业类

    国创计划面上项目

    2035特区

    子计划项目

    交叉学科

    子计划项目

    国创计划面上项目

    产业特区

    子计划项目

    中期检查

    2024.4

    学院

    学院

     

    3个双创

    教育分中心

    商学院双创教育分中心

     

     

    2024年5月,由创新创业教育实践中心直接评审

    确定省国级推荐名单

    2024.5

    双创教育实践中心

    学院/吴玉章学院

    双创教育

    实践中心

    双创教育

    实践中心

    3.以学院为主体开展2023年延期结题评审。结题成绩分不通过两档,不能按期提交结题报告的项目,认定为不通过。结题合格的项目学校将统一制作发放结题证书。

    三、其他

    1.提交系统的项目中期检查材料和中期检查学院排名百分比将在学校省国级推荐评审中作为参考。

    2. 请学院(系)在4月24日中午12点前将《2024四川大学“国创计划”中期检查及推荐汇总表》(附件3)和《2023“国创计划”延期结题评审汇总表》(附件4)发送到邮箱cxcy@scu.edu.cn。

    3. 项目团队、评审老师及管理员系统操作手册参见附件5。

    4. 联系人:老师 电话:85400031

     

    教务处

    20243月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