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本科生开学缓、补考与结业生返校考试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4-02-09 点击次数:

    各教学单位及相关同学:

    根据学校教学安排,现将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本科生开学缓、补考与结业生返校考试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表查询

    请相关同学登录“四川大学教务管理系统”(http://zhjw.scu.edu.cn/login)查询本人考试科目、时间及地点。

    二、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

    (一)开学缓、补考与结业生返校考试的集中考试时间为223-25日,具体考试安排以个人考表为准。其他由学院自行安排考试的课程,相关要求及联系方式见个人考表“考试备注”栏。

    (二)通用英语I-1、通用英语II-1、和大学英语-3含听力考试,请同学们携带耳机。听力频率分别为:望江校区东三教调频FM 86.0MHz86.5MHz;江安校区综合楼调频FM 82.5MHz83.5MHz

    (三)缓考、补考因个人原因未参加视为缺考。

    三、考试相关规定

    (一)缓考

    1.请相关同学认真查看个人考表,核实缓考资格。

    2.请持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参加考试。

    3.参加缓考的同学应在答题纸的页首上注明“缓考”。

    4.期末未办理缓考手续,或者考试已通过,或者期末考试缺考的学生不得参加缓考。

    5.缓考的试卷成绩和已获得的过程考核成绩按该课程期末设置的成绩构成比例计算总成绩,作为该门课程缓考的最终成绩。

    (二)补考

    1.补考与缓考安排在同一时间。

    2.请相关同学认真查看个人考表,核实补考资格。

    3.请持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参加考试。

    4.参加补考的同学应在答题纸的页首上注明“补考”。

    5.补考试题严格按照课程教学大纲要求命题,不降低要求和难度。

    6.必修课(实验、实践、实习、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除外)考核不及格,可参加一次补考,补考不及格者,需重修。取消期末考试资格、违纪作弊、重修、缺考的学生均不得参加补考。选修课考核不及格,不予补考。

    7.必修课通过后再次复修考核不及格,不予补考;必修课考核不及格,重修了相应的替代课程,此替代课程考核不及格,不予补考,需重修。

    8.补考的试卷成绩和已获得的过程考核成绩按该课程期末设置的成绩构成比例计算总成绩,作为该门课程补考的最终成绩。

    ()结业生返校考

    1.请相关同学认真查看个人考表,核实考试资格。若课程为学院安排考试,请根据个人考表“考试备注”栏联系开课学院及相关教师。

    2.请持本人身份证、结业证参加考试,缺一不可。

    3.参加结业生返校考的同学应在答题纸的页首上注明“结业生返校考”。

    4.换发毕业证书与领取学位证书的相关事项详见结业生返校考试报名通知https://jwc.scu.edu.cn/info/1069/8859.htm

    如有疑问请于2024218日前与教务处教学运行科、学籍管理科联系。

    教学运行科:260991939@qq.com(缓考、返校考)。

    学籍管理科: 279129519@qq.com(补考、换证)。




    教务处

    202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