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做好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考试周集中考试”和“提前考试”课程信息的统计和报送事宜安排如下:
1、原则上,本学期新生课程须于18周星期六前结课,非新生课程须于17周六前结课。各学院根据结课情况安排课程在考试周(19周周六-20周周五,1月8日-1月14日)集中考试或提前考试。
2、考试周集中考试的课程,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开课教学单位需做好如下事宜:
① 在综合教务系统中填报相关信息(不同课程号的课程在同一时间考试,必须设置同时考号)。
② 于10周周五(11月5日)之前在教务系统中填好相关课程信息,打印“考试周集中考试课程表”(教学院长签字、学院盖章)并扫描,电子版发送至教务处运行科何老师存档。
③ 集中考试课程一旦确定,不得随意增删。
3、提前考试的课程,由开课教学单位自行组织,相关单位需提前做好如下事宜:
① 网上申请教室。教室必须为视频督导系统覆盖的学校公共教室;
② 与学生所在学院协商安排监考教师;
③ 至望江行政楼107办公室办理试题印制手续;
④ 按附件要求填写提前考试安排,并报送教务处运行科;
⑤ 任课教师将考试时间通知到每位学生。
4、如因新冠肺炎疫情原因考试时间、方式需调整,将根据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要求另行通知。
联系人:何老师,85406700
教务处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