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教学组织和院督导是高等学校立德树人、落实教学任务、促进教师教学发展、开展教研活动、推进教学改革、做好教学质量监控的基本单位,是联系教师与学生、落实教学工作、进行质量评价的“最后一公里”。本年度将以基层教学组织及院督导开展各项工作的数量和质量为直接依据,持续推进两项工作的年度建设和考评。请各单位务必重视,并按照以下工作要点进行两项工作的布置,具体要求如下:
一、基层教学组织工作要求
基层教学组织工作要做实做优,学院(系)的重视、投入和顶层设计必不可少。各学院(系)根据《四川大学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川大教【2019】184号)(附件1)和《四川大学“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先进单位评审标准》(附件2)的具体要求,每学期开学做好本学院(系)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的顶层设计和工作布置,学期中持续推进和落实,学期末要有总结和激励考评。
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的总体目标:优化学院(系)基层教学组织的管理体制,形成科学合理、形式多样、活力十足的基层教学组织。营造开放共享的基层教学组织教学文化,广泛开展有深度、有温度、生态多样、覆盖职业发展全程的教师发展及教育教改创新研讨活动,让活动形式丰富起来,数量多起来,效果实起来,充分激发一线教师深入参与教学、潜心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切实发挥基层教学组织在立德树人、激发教师教学内生动力、提高教学质量中的核心作用。
二、《基层教学组织简报》及《学院教学质量评价和改进工作简报》发布的数量、内容及质量要求
1.《基层教学组织教研活动简报》不少于4期/年,每学期至少2期,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本学院(系)基层教学组织工作的计划和总结,总结中必须体现本院基层教学组织工作学院(系)层面的工作要求和布置、相关考评机制以及对本学院(系)各个基层教学组织工作的考评情况。
(2)学院(系)各基层教学组织开展活动的整体统计表和图文总结,每个基层教学组织每学期开展各类教研活动不少于3次,总结中应有开展活动的统计表(附件3),对举办的供校、院观摩学习的高质量基层教研活动应有新闻报道。
(3)本年度基层教研活动的重点必须包含但不限于:
① 推进课程质量评估工作。
Ⅰ 开展听课与观摩。每学期基层教学组织应组织1-2次教学观摩活动(观摩活动需制作海报面向全校发布),负责人听课门次不少于4次,组织教师同行集体听课和相互听课不少于2次,要求对本基层教学组织的新开课、首开课、新老师、通识核心课、校外专家开课以及综合评价排名靠后的课程进行重点听课,其中各实验中心主任和副主任主要针对本中心开设的实验课进行全面评议,听课表通过在线方式提交。
Ⅱ全面推进围绕学生学习效果及时反馈的课堂及时评教工作。请各基层教学组织组织任课老师依托综合教务系统深入开展课程自评,坚持每门课程的任课老师在开课过程中都持续开展学生学习效果反馈,以学生学习成效为目标,持续改进课程效果。任课老师可在课程不同阶段发布问卷,每学期课程自评问卷次数1-2次(折子戏或少于8周的课程可仅发布1次)。(附件4《学生学习效果反馈系统(课堂及时评教)操作指南》)
②坚持以教师教学发展为核心工作。落实教授副教授全员为本科生上课基本制度。重视教师培训和青年教师培养,切实实行新教师助教制和青年教师导师制,对新教师有制度化的教学能力培训计划,对新教师坚持“双证”上讲台制度,新教师获得“双证”以后,至少要当一年的助教,才能独立承担授课任务。对新开课实行预讲制和审批制、集体备课制。
③ 推进课程教学团队的建设。梳理本学院(系)各基层教学组织“课程教学团队”的建设情况,尤其重视“通识核心”“通识先导”“拔尖班”课程教学团队建设,深入探索如何将“课程思政”浸润到每个细节的生动实践,探索如何利用信息化技术开展线下线上的“以学为中心,以产出为导向”促进课程质量持续改进的基层教研活动,原则上各教研室、课程团队每学期基本规范的教研活动应包含开课前的集体备课、对过程考核和试卷命题的讨论以及评卷后对课程目标达成度的反思,每学期各课程教学团队基层教研活动开展不少于3次。
2.《学院教学质量评价和改进工作简报》不少于2期/年,每学期至少1期,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学院院务会、党政联席会等研究有关办学、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教学质量保障和其他教学改革工作方面的记录;
(2)学院(系)领导干部听课情况总结(包括听课数据、数据分析以及听课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意见);
(3)学院(系)质量保障体系的框架图和实施方案;
(4)学院(系)加强教学管理及质量监控的相关成效、发现问题和持续改进建议,重点是发现的问题和持续改进建议。
三、学院(系)督导工作要求
聚焦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领会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精神,围绕学院(系)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教风学风建设、课堂教学、实习实训、考试、毕业论文(设计)等人才培养关键环节的质量监控开展工作。
学院(系)应进一步重视督导队伍的建设,机构健全,人员落实,有结构合理的督导队伍。从财务处按学生人数划拨给学院(系)的本科教学经费中,划拨专项经费用于院督导工作开展,加强督导队伍建设,邀请本学院(系)在校督导委队伍中的委员与学院(系)督导开展工作经验交流,进一步加强校院督导的同频共振,促进校院督导的工作协同,协助学院(系)对本科教学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以确保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各学院(系)应根据《四川大学教学督导工作管理办法》(附件5)和《四川大学本科教学院督导组工作评议表》(附件6)的具体要求,每学期开学做好本学院(系)本科教学督导工作的规划和工作布置,学期中持续推进和落实,学期末要有总结。
四、《督导简报》发布的数量、内容及质量要求
学院(系)的《督导简报》不少于2期/年,每学期至少1期,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本学期督导工作计划。工作计划主要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听课评课安排(重点针对本学院(系)牵头开设的通识核心、通识先导、拔尖班、新开课、新教师课以及基础课进行全面考评)、毕业论文抽检、学院(系)教师教学水平以及学生学习反馈等专题调研;
2.学院(系)督导工作总结。工作总结应对听评课、毕业论文抽检和调研中发现的情况进行陈述和分析,详尽指出存在的问题以及改进建议。
五、简报公布要求
1.所有专项工作简报均要求专栏公布,在线填写工作简报统计表并上传附件。
2.简报请按实际完成时间及时上网公布,本学期简报发布的时间节点为2025年7月1日,下学期简报发布的时间节点为2025年12月15日。(涉及2024-2025学年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先进单位及院督导工作评优以及年度目标任务书统计,相关数据的提交请严守时间截止点)
联系人:吴老师、牛老师85467708/85996011,电子邮件:scujxpg@163.com。
教务处
2025年3月
附件1 四川大学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工作实施办法(试行).pdf
附件2 四川大学“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先进单位评审标准.pdf
附件3 四川大学基层教学组织活动统计表.xlsx
附件4 学生学习效果反馈系统(课堂及时评教)操作指南.pdf
附件5 四川大学教学督导工作管理办法.pdf
附件6 四川大学本科教学院督导组工作评议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