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学校“关于印发《四川大学关于学位(毕业)论文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川大校[2010]2号)和《四川大学本科教育教学人工智能工具应用规范(试行) 》(川大教〔2025〕28号)文件精神(见附件1和附件2),现启动2025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学术不端行为文献检测(查重)和AIGC检测工作,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2025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学术不端行为文献检测(查重)工作从4月10日开始至5月中旬结束,具体安排由各学院自行制定,并通知每位毕业生及指导教师。
二、对于使用“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的专业,请按系统要求及学院的安排,通知学生上传论文,经指导老师审核后,通过系统进行检测并显示检测结果。对于未使用“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的专业(包括二专业、返校考试学生),学校将根据各学院上报毕业学生人数(含二专业学生)分配各学院的检测软件账户及检测篇数,并告知学院管理人员账户名及密码,请学院负责老师登录http://check.cnki.net/pmlc/ 进入系统,收集学生论文后上传,并将检测结果告知学生,同时存档备查。
三、2025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AIGC检测工作从4月10日开始至5月中旬结束,具体安排由各学院自行制定,并通知每位毕业生及指导教师。
学院可以自行选择AIGC检测工具,对本科毕业论文(设计)100%检测,学院保留检测结果备查。根据《四川大学本科教育教学人工智能工具应用规范(试行) 》(川大教〔2025〕28号)文件精神,原则上,文科类毕业论文(设计)AI生成内容占比不超过20%,理工医科类毕业论文(设计)AI生成内容占比不超过15%。请各学院参考该比例,对于检测AIGC比例偏高的毕业论文(设计),通知相关导师和学生进行处理。建议同一个学院的学生使用同一款AIGC检测工具,便于收集检测结果。
四、各学院要加强学术诚信教育,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要加强指导和监督,防止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
对于使用AI工具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行为,按照《四川大学本科教育教学人工智能工具应用规范(试行) 》(川大教〔2025〕28号)文件进行处理。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85400142
教务处
2025年4月9日
附件1. 关于印发《四川大学关于学位(毕业)论文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附件2. 四川大学本科教育教学人工智能工具应用规范(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