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关于开展2011年度“三大计划”第一批项目、2010年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第二批项目结题及20...

添加时间:2012-06-04 超级管理员 点击次数:

各学院:
    根据《四川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管理办法(试行)》川大教[2007]114号件和《四川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奖励实施办法(试行)》文件精神,2010年度第二批(两年期)“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及2011年度第一批(一年期)“三大计划”项目已进入结题阶段,请各学院组织相关人员开展结题答辩或评审工作,并对2010年度结题项目开展评优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2010年度第二批及2011年度第一批项目结题工作
      (一)对象:凡获准立项的2010年度第二批(两年期)国家级、校级“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及2011年度第一批(一年期)“三大计划”已进入结题阶段,且通过了中期检查的项目(见附件12)。另包括以前延期和提前结题的项目。
       (二)操作程序、要求及完成时间
        1、根据《四川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结题工作方案》的要求,完成“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或“三大计划”的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四川大学“三大计划”项目结题申报书》(见附件3)。在2012610以前,相关项目负责人将以下材料提交学院待查:
     (1)《四川大学“三大计划”项目结题申报书》(或《终止报告》)(一式两份,一份交学院存档,一份由学院汇总后交教务处);
     (2)《四川大学“三大计划”项目工作进展记录本》;
     (3)《四川大学“三大计划”项目经费使用登记本》;
     (4)若取得了研究成果的,请提交调研报告、研究报告、专利申请、软件开发、制作发明实物和课件、发表论文和刊物复印件等相关资料(一式两份,一份交学院存档,一份由学院汇总后交教务处)。
       2、学院组织专家对申请结题的项目采取答辩、书面评审等适合的多种形式进行审核后,在《四川大学“三大计划”项目结题申报书》上签署意见,并对申请结题项目按完成质量进行排序。
       3、因故不能按期结题或未能通过结题评审的,按以下规定处理:
    (1)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均为2008级学生的,作项目终止处理,需提交《四川大学“三大计划”项目终止申请书》(附件4),收回项目剩余经费;
    (2)项目负责人为2008级学生,项目组成员不为2008级学生的,在更换负责人的前提下项目可延期至2012930日,但应填写《四川大学“三大计划”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附件5),经指导老师和所在学院同意,报教务处审核后方可延期;
     3)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均不为2008级学生的,项目可延期至2012930
      (4)延期后仍不能结题的,作项目终止处理,需提交《四川大学“三大计划”项目终止申请书》(附件4),收回项目剩余经费。
       4、学院根据项目完成情况填报《2010年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第二批项目结题情况汇总表》、《2011年度“三大计划”第一批项目结题情况汇总表》(见附件12),注意对项目按完成质量进行排序,在2012625前将以下材料报教务处实践科:
     (1)《2010年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第二批项目结题情况汇总表》、《2011年度“三大计划”第一批项目结题情况汇总表》书面和电子文档;
     (2)各项目的《四川大学“三大计划”项目结题申报书》一份;
     (3)国家级项目的《四川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工作进展记录本》和《四川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经费使用登记本》(校级项目由学院存档);
      (4)成果相关的证明材料一份。
        5、已结题项目由教务处发文公示,学生可以申请创新教育学分。
        二、评优工作
      (一)评选范围:
        12010年度四川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国家级和校级结题项目(请将第一批和第二批结题项目结合起来评优)。
        2、原则上按各学院年度项目总数的5%评优。
     (二)评优基本条件为:
        1、按时完成中期目标,中期检查达“良”及以上;
        2、按时结题,完成预期目标,实验记录认真、详细,经费使用合理,学院总体评价达“优”;
        3、通过参与项目,学生在实践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提高很大;
        4、项目有一定成果(如核心期刊发表论文、获得专利等)或项目组参加国际国内学术会议或交流,所开展项目具有一定影响。
         三、相关要求
经学院确定的优秀项目,请各学院在《2010年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第一、二批项目学院评优汇总表》(附件6)中“建议评为优秀项目”一栏打勾,并注意排序和做好成果登记,于2012625日之前,将汇总表的电子文档和加盖学院公章的文本及成果材料一起上报教务处实践科。经学校审批后发文公布。
教务处实践科联系电话:8540003185996705
 
附件:
1、《2010年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第二批项目结题情况汇总表》
2、《2011年度“三大计划”第一批项目结题情况汇总表》
3、《四川大学“三大计划”项目结题申报书》
4、《四川大学“三大计划”项目终止申请书》
5、《四川大学“三大计划”项目延期结题申请书》
6、《2010年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第一、二批项目学院评优汇总表》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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