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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第十四届全国多媒体课件大赛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4-04-04 超级管理员 点击次数:

校内各单位:

      按照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关于组织第十四届全国多媒体课件大赛的通知》(教信息中心〔2014〕8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我校决定组织参加第十四届全国多媒体课件大赛,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综述

       本届课件大赛将在全国范围内面向各级各类院校教师和信息技术人员征集参赛课件,邀请现代教育技术领域和各学科知名专家组成评审组进行评审。通过评审,遴选出一批好的作品,丰富教学内容,帮助各教育教学单位提高多媒体课件制作及应用水平,提升广大教师应用信息技术进行课程整合的能力,推动教育教学改革。

      在本次大赛中,所有进入决赛的课件将被优先选录进“优课网”,在保护作者知识产权和相关权益的原则下,由优课网与作者签约,向全国各级各类教学单位推广。

二、组织机构

       本届大赛设全国指导委员会,下设大赛组委会,负责大赛的日常组织与管理工作。为组织好四川省各学校参加大赛,四川省成立了赛区办公室,负责指导四川赛区的组织工作。我校教务处负责我校参赛工作。

三、分组方式

      根据《通知》,我校将参赛课件分为高教理科组、高教工科组、高教文科组、高教医学组、微课组。

四、时间安排

      校内提交时间:2014年5月1日—6月30日

     校内评审时间:2014年7月1日—7月15日

     全国初审时间:2014年9月16日—9月30日

     全国复审时间:2014年10月1日—10月15日

     全国决赛时间:2014年11月7日—11月10日

五、评审标准

       参赛课件不限制作软件和制作工具,不限风格形式。课件内容50%以上为作者原创,并注明主要参考资料。每件参赛课件的制作者原则上不超过8人。凡参赛的课件应为非正式出版物。评审标准详见附件。

六、参赛办法

        1、按照《通知》规定,此次大赛可由学校组织统一参赛,也可由个人直接参赛。决定由学校组织统一参赛的教师请于6月30日前以光盘形式提交课件至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因微课组6月1日至10月15日进行网上投票环节,请微课参赛作品尽早提交)。单机版课件提交可执行程序参加评审;网络版课件提交源代码、网址、五分钟录屏演示录像参加评审。个人直接参赛的请按照《通知》要求安排参赛事宜。

        2、微课参赛要求:视频清晰稳定、构图合理、声音清楚、音画同步,能真实反映教学情境,充分展示教师良好教学风貌;视频片头应显示标题、作者和单位,主要教学环节有字幕提示;视频必须是flv格式,录制时长为8~10分钟,容量不超过20Mb;提供相应的作品文字介绍等;作者享有作品的著作权,授权优课网享有网络传播权。

        3、此次大赛组委会收取评审费400元/件,凡通过学校评审并由学校统一组织参赛的作品由学校承担评审费,个人直接参赛的由个人承担评审费。

七、本次活动具体信息详见四川省教育厅网http://www.scedu.net/news/web/1395643799.shtml

 

       联系人:田建林 

       联系方式:85416757

       附件:第十四届全国多媒体课件大赛评分标准

 

                                            教务处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2014-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