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15届毕业班学生毕业在即,针对少数学生在毕业前达到毕业要求仍有一定困难的实际情况,依据《四川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川大教[2005]115号),经学校研究决定,这部分学生将根据毕(结)业要求及自身学习情况,确定是继续留校学习,还是进入毕(结)业环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学制年限期满(最长修业年限未满),本学期被学业预警或毕业前获得教学计划要求的学分有较大困难者,可申请继续留校学习;
2.最长修业年限已满者,不能申请继续留校学习,必须进入毕(结)业环节。如果能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达到专业教学计划要求学分90%者,作结业处理发给结业证书。
3.未申请继续留校学习的学生,默认进入毕业环节,不论最终毕业、结业或肄业,必须按规定时间离校。
4.各学院务必通知到2015届毕业班的每位学生,申请继续留校学习的学生填写《四川大学本科生继续留校学习申请表》(附件1),由学院审核同意后,报教务处备案,并按相应的程序办理学籍异动手续。
5.各学院务必于4月9日之前将《四川大学本科生继续留校学习申请表》(附件1)和《四川大学本科生继续留校学习申请汇总表》(附件2)交望江校区行政楼219学籍科,汇总表的电子版发至guomin@scu.edu.cn。
联系人:郭老师 电话:85406265
附件:
1.《四川大学本科生继续留校学习申请表》
2.《四川大学本科生继续留校学习申请汇总表》
教务处
201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