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位毕业班同学: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学位证书和学位授予信息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电子注册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家予以承认和保护,并向社会、用人单位、报考研究生学校等提供查询,未经电子注册的国家不予承认。
为确保我校每一位毕业生今后的学历、学位信息准确无误,我校现将《本科生信息核对表》发放到各学院,请各学院组织毕业生核对信息(吴玉章学院的学生由吴玉章学院核对)。核对工作注意事项如下:
1.请同学们认真核对表中的个人信息,如信息无误签字确认;信息有误的同学请在“有误栏”中注明,并签字确认。
核对英文姓名规则如下:
(1)姓和名分写,姓在前(复姓连写),名在后。姓名之间用空格分开,姓和名的开头字母大写。
示例:王芳 Wang Fang 杨为民 Yang Weimin
欧阳文 Ouyang Wen 司马相南 Sima Xiangnan
(2)少数民族语的姓名,分连次序依民族习惯。
示例:尼格买提·热合曼 Nigemaiti Reheman,
迪丽娜尔 Dilinaer,
(3)一些特殊字,如吕、女等包含ü的字,根据公民护照对应标准,ü用yu替代。
示例: 吕航 Lyu Hang, 赵益女 Zhao Yinyu
(4)港澳同学按身份证英文姓名为准,台湾同学按台胞证英文姓名为准。
2.在外实习、参加交流项目等不在校的同学,由学院老师以电话、邮件等方式和同学联系核对并签名(XX老师代)。
3.信息核对应在老师监督下进行,注意信息的隐私保密,确认后立即将信息表收回。严禁复印、拍照或将信息表以电子版形式上传网上。
4.签名确认后的信息将作为电子注册及证书打印的依据。一经电子注册,学信网、学位网上的学历学位信息及打印出的证书,学校均无权修改。
请各学院将信息有误的同学填写的《在校生基本信息变更申请表》以及学生签字确认后的《毕业生信息核对表》经教学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于2018年5月18日前交到教务处学籍科。教务处审查后将直接与信息有误的学生取得联系。
附件:在校生基本信息变更申请表
教务处
2018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