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相关同学:
为了充分发挥每个学生的潜质和特长,充分利用综合性大学多学科的优势,使每个学生都尽可能获得真正适合自己成才的教育,根据学校相关会议精神,现将2015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相关事宜安排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原则
1.学校鼓励学院接受转专业学生,尽可能满足学生的专业兴趣要求,对申请转出学生不设学分绩点和转出比例限制,对接收转专业学生人数多的学院,学校将在专业建设经费等多方面给予大力支持。
2.转专业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学校成立由学校领导、纪委、相关部处、民主党派代表、师生代表组成的转专业领导小组,指导和督查全校转专业工作。
学院成立转专业领导小组、转专业专家小组和督查小组。各小组原则上不少于5人,且必须有一线教师和学生代表。学院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学院接收转专业工作的实施方案(包括接收学生的计划人数、基本要求、考核方式等);学院专家小组负责选拔考核工作;学院督察小组负责对本学院转专业工作全程监督并处理投诉。各学院应在本学院网站上及时公布转专业工作的进展情况。
3.学院转专业工作的实施方案,选拔考核后确定的拟接收转专业学生名单须经学校审批后在全校予以公布和公示。
4.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原则上为大学一年级和大学二年级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每位学生只能填报一个志愿,获准转专业的学生不得放弃转专业资格。在转专业名单公示后,学院接收计划人数指标有剩余的情况下,学院可进行再次选拔(具体安排学校另行通知)。原则上学生在校期间只能办理一次转专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申请转专业:
1.定向生、委培生和国防生。
2.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的学生。
3.在校期间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的学生。
4.外国语中学推荐保送录取的学生不能申请转入非外国语言类专业(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
5.艺术类专业的学生不能申请转入非艺术类专业。
6.2013年入学的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学生(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
7.2014年入学的护理学专业学生(根据学校招生简章要求)。
8.其它不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转专业申请者。
三、转专业工作具体安排
(一)上报方案:学院4月10日前将本学院各小组成员名单、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四川大学XX学院2015年接收转专业计划表》(附件1)上报学校(电子版发送到:xr177@scu.edu.cn,纸质版签字盖章后交教务处学籍科),学校审批后在教务处网站统一向全校公布各学院接收转专业工作的实施方案。
(二)加强宣传:为了避免同学选择转专业的盲目性,要求每个学院均集中于2015年4月15-19日在江安校区青春广场设置展板、组织教师做专题介绍等多种形式的转专业宣传、咨询工作。相关宣传工作的时间、地点须提前在学院网站上进行公布。
(三)学生申请:转专业申请时间为4月20日-4月23日,申请转专业学生要仔细思考、并认真填写《四川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附件2,教务处网页下载,学生的在校表现由学生目前所在学院填写)。学生将填好的转专业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到拟转入学院教务办公室。
(四)接收学院考核:4月24日-4月30日,接收学院应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申请转入本学院学生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学生的专业兴趣、潜质、综合素质,不得将学分绩点作为唯一的考核指标。学院于5月4日将《转专业申请表》(附件2)、《四川大学本科生转专业拟接收名单汇总表》(附件3)报送教务处。
(四)学校审批:学校对学院提交的拟转专业学生名单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批,于5月中旬向全校公示各学院拟接收转专业学生名单。公示1周后由学校发文公布转专业学生名单,教务处办理转专业学生的学籍异动。
(五)接收学院负责落实对转入学生课程修读等相关工作的指导,帮助学生按转入专业修读计划选课。认真做好转专业学生已修课程的替代认定工作。
四、今年继续从化学学院、生命科学学院、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院、轻纺与食品学院、计算机学院六个学院的2013级本科生中,选拔部分优秀学生到临床医学专业八年制学习。选拔方式详情请登陆华西临床医学院主页查询。
五、按大类招生学院学生分流工作由相关学院负责,分流名单确定后于当学期第12周前报教务处备案。
联系方式:江安校区行政楼教务处 电话:85996223
望江校区行政楼219室 电话:85406265
附件
1.四川大学XX学院2015年接收转专业计划表
2.四川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
3.四川大学本科生转专业拟录取名单汇总表
教务处
2015年4月7日